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克里特斯主要在做实验。他将已死亡的脑组织切碎,认识了肠促胰酶肽,在人的头盖骨上钻孔,插入通电电极并在里面捅来捅去。而艾米呢,出于对克里特斯的热爱,对他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克里特斯也学会了拉小提琴。两人的感情日渐醇厚,终于,在克里特斯十九岁那年,两人闪电结婚,并赴法国巴黎度蜜月,而那时克里特斯已经获得了一个博士头衔,并且很快就会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在蜜月旅行中,带着新婚的喜悦,克里特斯仍不忘他的实验。在麦尔利研究所的无菌实验室里,他对乌贼的认知过程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在血清素的作用下,腺苷酸环化酶到达乌贼大脑的特定部位,催化合成一磷酸苷腺,这种苷腺会在体内循环,乌贼就完成了一次认知过程。为了不让读者感到枯燥无味,我们将这一部分略去不谈。
蜜月结束后,夫妇两人回到纽约。八年后,克里特斯成了一名技术精湛的神经外科医生,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轻松拿到了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他的设想开始初具雏形。
十三岁时,克里特斯就发现,用来收集、处理和储存视觉映像的脑细胞比为其他感官服务的所有脑细胞总和还要多。“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更宽泛的命题提出的,那就是:“人的大脑不会合理利用自身资源。”自十三岁起至此的十四年间,他在最初设想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而繁复的研究,而经过验证,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点。
因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脑皮层视觉区。
一个萨克斯乐手要想对一份大提琴乐谱进行变调吹奏,他只需要把乐谱上的低音谱号看作高音谱号,将音阶提高一个八度,即可开始演奏。这没什么难的,连小孩都能做到。他眼睛看到哪个音符,手就会自动按到变调后的那个琴键上,不论是提高或是降低八度、五度还是三度。他只需往乐谱第一页的右上角一瞥,看一下适用乐器,大脑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转换工作。从萨克斯乐手和低音大提琴乐谱的故事中,我们会发现,如果说眼睛是一把钥匙的话,那么大脑视觉区就是它开启的那把锁。艾米“看”小提琴乐谱时,不得不停止演奏,用左手触摸盲文写成的乐谱,而小提琴还夹在左肩上。由于经年累月地做这个动作,她的颈部肌肉变得异常坚韧,放一个核桃在她颈窝处,她甚至可以把它夹碎。当然,在她“看”的这个过程中,大脑视觉区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用指尖触摸音符,在心中默默哼唱,很快地记下乐谱,反复练习,最后与乐章其他部分连在一起演奏。
和大多数盲人音乐家一样,艾米的辨音能力很强;哪怕是相当复杂的乐章,她只要反复听上几遍就能记住,比读盲文来得更快。(对于需要认真对待的演奏,她还是会用盲文乐谱,这样就不会受演奏者和指挥的干扰,专心揣摩作曲家本身的表现意图。)
对于常人用眼睛来读谱的方式,她一点也不羡慕。她甚至根本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在失明前,她根本没见过乐谱,对于书之类的印刷品也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