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球一定以比吊着铅锤沉下去还要更快的速度上升。球变得非常热,球上升时舷窗是朝上的,他记得一股水泡向他的玻璃窗冲来,他时刻盼望着球上升,后来,他突然觉得脑袋里有个巨轮似的东西开始转动起来,加气垫的小室开始旋转,他昏了过去。随后的回忆是他的舱室和医生的说话声。
但是这不过是艾尔斯蒂德断断续续地对“普塔米甘”号上的军官们讲述的奇遇的梗概而已。他保证以后要把一切经历写下来。他主要关心的是他的仪器的改进,后来,在里奥实现了这种改进。
现在还剩下要说的是,1896年2月2日,他又第二次下潜到这个海洋深渊。
他这次潜水的情形,我们也许永远无从得知了。他一去不复返。“普塔米甘”号花费了13天在他潜水处附近仔细搜寻他。
后来这条船回到了里奥,把他的消息用电报通知了他的朋友。这样,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仍未解决。可是我不怀疑,为了证实这梦想不到的深海城市的存在,将来很可能会有人再一次到那里考察。
赏析短评
文月
《在深渊里》叙述了探险家乘坐钢球在水中冒险并发现了意想不到的深海城市及生物的故事。
作为科幻小说文学派鼻祖的威尔斯,在包括《在深渊里》在内的诸作品中,为后世的科幻小说创作作出了两个突出的贡献。
一、题材的类型化。威尔斯所创作的几个名篇几乎都成了现代科幻小说题材的经典。例如《时间机器》、《隐身人》,都引来了众多的模仿者。而这篇《在深渊里》则首先向我们描写了“凸眼怪物”的形象。它不仅在威尔斯以后的科幻小说中继续出现,而且还会在其他的现代科幻小说中经常出现,用以表现另一世界的类人体。非但如此,这篇小说还向我们提出了不同世界的人相遇时相互之间会有怎样的心理反应问题。而围绕着相互间反应的方式,产生了林林总总的科幻故事。
二、确立了科幻小说是一种文学样式的观念。包括本篇在内的威尔斯的所有科幻小说,都不是以科学作为小说的基础,传播科学知识不是故事本身的目的。威尔斯仅仅让科学为推动故事情节的展开服务,运用高超的艺术手法,或讽喻、或鞭笞、或憧憬社会的未来、或揭示社会矛盾;在表现社会的同时寻找改造社会的方法,尽管是幻想意义上的。因此,在他的小说里,科学知识是故事的道具。由于这个特点,一些挑剔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在深渊里》科学上的某些“疑点”。例如:钢球快速下沉和割断缆绳以后,人能承受压力的迅速变化吗?但我们能够体会到这仅仅是不同于凡尔纳的科幻小说的一种技巧方法,无损于小说内容的表达。相反,我们还感受到消除了某些“科学累赘”的轻松。似乎正由于这些写作特点,使威尔斯赢得了现代科幻小说之父的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