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主人活像看见债主闯进家门似的,满面忧色地向正门望去。他似乎讨厌挽留拜年的客人陪他饮酒。人哪,古怪到如此程度,实在令人遗憾。既然如此,趁早出门不就好了吗?可他又没有那股勇气,越来越暴露出牡蛎的本性。
片刻,女仆前来,报告寒月先生驾到。寒月这个人,大约也是主人的昔日门徒,如今已经出了学门,据说比主人混得阔气多了。不知为什么,他常到主人家来玩,一来就鸣尽心中之不平才走。诸如,似乎有女人对他钟情,又似乎没有;似乎人生很有意义,又似乎很无聊;似乎太悲惨,又似乎很欢快之类。他偏找我家主人那样的窝囊废,特来倾诉他那些废话。这本来令人费解,而我家那位牡蛎式的主人一听,反倒不时地帮腔,这就更令人好笑。
“好久不见了。说真的,从去年年末以来,一直大忙特忙,几次想来,两只脚却终于没有朝这个方向迈步。”他搓着和服外褂的衣带,说些谜语一般的鬼话。
“都奔什么方向去了?”主人满脸严肃,扯着印有家徽的黑棉袍袖口。这件袍子絮的是棉花,袖子太短,穿在里边的粗布衣袖,左右各露半寸。
“啊,嘿嘿……是到另一个方向去了。”寒月先生笑着说。
主人一瞧,寒月先生今天掉了一颗门牙,便话锋一转,问道:
“你的牙,怎么啦?”
“老实说,是因为在一个地方吃了点蘑菇。”
“吃了什么?”
“唔,吃了点蘑菇。我正用前牙要咬断蘑菇伞,一下子,门牙不见了。”
“吃蘑菇还崩掉了门牙?真像个老头啦?说不定这能写出一首俳句,但是,恋爱可就谈不成喽!”
主人说着,用手心轻轻拍打咱家的头。寒月先生还对咱家大加赞赏:
“啊,还是那只猫吧?肥得多了嘛!瞧这块头,和车夫家的大黑比,也毫不逊色呀!太棒啦。”
“噢,近来长大了不少。”主人洋洋得意,啪啪地敲打咱家的头。被夸奖几句,倒也惬意,但是,脑袋可疼呢。
“前天夜里还举行了一次音乐会呢!”寒月先生又将话茬拉了回来。
“在哪儿?”
“别管在哪儿,您还是不问的好嘛。总之,用三把小提琴和钢琴伴奏,太有趣啦。若是有三把小提琴,即使拉得不好,也还听得下去。两名是女的,我夹在中间,觉得自己拉得也不赖嘛!”
“嗯?且慢。那么,两个女人都是干什么的?”主人不胜艳羡地问道。
别看主人平时绷着一张枯木冷岩般的脸,其实,这位先生绝不是个淡于女色的人。他曾读一部西洋小说,书中有个人物,作者用讽刺的笔法勾画他说:对一切女人无不钟情。据统计,他对十分之七的过路女人都爱得入迷。主人读后,甚至激动地说:“此乃真理也。”
如此色徒,为什么竟然过起牡蛎般的生活?这毕竟是吾侪猫辈难解其奥的。有人说他是由于失恋,有人说他是由于害了胃病,也有人说他是由于缺少金钱,因而腰杆不硬。管他事出何因,反正算不上与明治史有关的人物,也就无所谓了。不过,单说他竟以艳羡的口吻询问寒月先生的女友,这可是千真万确。
寒月先生用筷子夹了一块小拼盘里的鱼糕,津津有味地用前齿咬成两半。我担心他又会崩掉门牙,但这次却安然无恙。
“没什么,两位都是沦落风尘的小姐哟,你不会认识的。”寒月冷冷地说。
“原来——”主人拖着长腔,略去“如此”二字,陷于沉思。
寒月先生也许觉得正是火候,便试探着怂恿道:
“多么好的天气呀!阁下如果有暇,何妨一同出去遛遛。日军已经攻克旅顺,街上可热闹哪!”
主人的神色似乎在说:与其听攻克旅顺的喜讯,莫如听寒月女友的身世。思索多时似乎终于下定决心,毅然起立。
“那就走吧!”
主人照例穿着那件印有家徽的黑棉袍,外加一件棉坎肩。据说这是兄长留给他的遗物。二十年来已经穿旧。结城产的丝绸再怎么结实,怎奈这么年久月深地穿在身上,总是经受不住的。多处棉花已经很薄,迎着阳光,明晃晃地可以看清里面补丁上的针脚。主人的服装,没有年末与岁初之分,也没有便装与礼服之别。离家时,他袖起手来,信步而去。他是没有外衣呢?还是虽有却嫌麻烦,不肯换?咱家不得而知。不过,单就这件事来说,不能认为是由于失恋所致。
二人出门之后,咱家便稍微失敬,将寒月先生吃剩的鱼糕渣全部消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