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口过诚然该挨打,但这事实如何涂抹得掉呢?这并不是女子的权力,而是女子的自杀!我曾听到几个大学毕业的男生说他们不能结婚,因为他们毕业后,就使找到事,也不过每月百元上下的收入,供给不了一位摩登女子,尤其是大学毕业的女生。这自然,他们说出的是一种事实;说不出的还有一种心理!如此看来,除了女子在职业上要有一种自立的能力,便没有法子保障她们自己的地位。她们既然放弃了家庭的地位,跑到社会上又没找到旁的地位,这岂不要悬在空气里吹风吗?
要有职业上的自立能力,不能不有待于教育的养成。但除了教学及美国人在中国办的看护班与图书馆班,养成几个有职业能力的女子外,中国的女子教育办了这些年,似乎未曾注意到这上头。教女子学些与男子一模一样的学问,而毕业后却没有机会与男子做一模一样的事,让她们放弃了家庭,社会上却又没有地位来替代,岂不是“贼夫人之子”吗?其实女子在高小毕业后,或者再理想点,说初中罢,除了少数有财力与能力入普通高中以便升入大学外,为其余的计,应当多办女子职业学校——正牌的职业学校(有名无实之职业学校不如不办)。不但如家事,刺绣,缝纫可为专科;而蚕业,产科,护士,师范,以至图书馆,商业,医学等皆可作为专修。女子有了职业上的能力,经济独立,纵使出家,也不至由“处女”变为“流女”了。
归纳起来,有以下两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