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承问关于编辑的事,拖延已久,现溽暑稍退,敬答如下:
我编过的刊物有:一九三九年晋察冀通讯社编印的《文艺通讯》;一九四一年晋察冀边区文联编印的《山》。以上二种刊物,都系油印。一九四二年《晋察冀日报》的副刊,以及此前由晋察冀边区文协编的《鼓》,也附刊于该报。一九四六年在冀中区编《平原》杂志,共六期。一九四九年起,编《天津日报》文艺周刊,时间较长。
这些刊物,无赫赫之名,有的已成历史陈迹,如我不说,恐怕你连名字也不知道,但对我来说,究竟也是一种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经验。
我编辑的刊物虽小,但工作起来,还是很认真负责的。如果说得具体一点,我没有给人家丢失过一篇稿件,即便是很短的稿件。按说,当编辑,怎么能给人家把稿子弄丢呢?现在却是司空见惯的事,特别是初学者的稿子,随便乱丢乱放,桌上桌下,沙发暖气片上,都可以堆放。这样,丢的机会就很多了。
很长时间,我编刊物,是孤家一人。所谓编辑部,不过是一条土炕,一张炕桌。如果转移,我把稿子装入书包,背起就走,人在稿存,丢的机会也可能少一些。
丢失稿件,主要是编辑不负责,或者是对稿件先存一种轻视之心。
我一生,被人家给弄丢过两次稿件,我一直念念不忘,这可能是自己狭窄。一九四六年在河间,我写了一篇剧评,当面交给《冀中导报》副刊的编辑,他要回家午睡,把稿子装在口袋里。也不知他在路上买东西,还是干什么,总之把稿子失落在街上了。我知道后,心里很着急,赶紧在报上登了一个寻物启事。好在河间是个县城,人也不杂,第二天就有人把稿子送到报社来了。一九八○年,上海一家杂志社的主编来信约稿,当时手下没有现成的,我抄了三封信稿寄给他,他可能对此不感兴味,把稿子给弄丢了。过了半年,去信询问,不理;又过了半年,托人去问,说“准备用”。又过了半年,见到了该杂志的一位编辑,才吐露了实情。
我得到的经验是:小稿件不要向大刊物投,他那里瞧不起这种货色;摸不清脾气的编辑,不要轻易给他寄稿;看见编辑把我交给他的稿件,随手装进衣服口袋时,要特别嘱咐他一句:装好,路上骑车不要掉了!特别是女编辑,她们的衣服口袋都很浅。她们一般都提着一个手提包,最好请她把稿子装在手提包里。但如果她的手提包里已装满点心、酱肉之类,稿件又有被油污的危险。权衡轻重,这就顾不得了。
有各式各样的刊物,有各式各样的编辑。有追求色情的编辑,有追求利润的编辑,有拉帮结伙的编辑。这些人,各有各的志趣,常常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来。投稿前,必须先摸清他们的脾胃。
我的习惯,凡是到我手下的稿件,拆封时,注意不要伤及稿件,特别不要伤及作者的署名和通讯处。要保持稿件的清洁,不要给人家污染。我的稿子,有时退回来,稿子里夹杂着头发、烟丝、点心渣,我心里是很不愉快的。至于滴落茶水,火烧小洞,铅笔、墨水的乱涂乱抹,就更使人厌恶了。
推己及人,我阅读稿件,先是擦净几案,然后正襟危坐。不用的稿子,有什么意见,写在小纸条上,不在稿件上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