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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书,在乡里也小有名声。我十七岁,与黄城王姓结婚。结婚后的年节,要去住丈人家。这在旧社会,被看做是人生一大快事,与金榜题名、作品获奖相等。因为到那里,不只被称作娇客,吃得很好,而且有她的姐妹兄弟,陪着玩。
在正月,就是大家在一起摸纸牌。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其乐可以说是无穷的。但我对这些事没有兴趣。她家外院有一间闲屋,里面有几部旧书,也不知是哪一辈传流下来的,满是灰尘。我把书抱回屋里,埋头去看。别人来叫,她催我去,我也不动。这样,在她们村里,就有两种传说:老年人说我到底是个念书人;姑娘们说我是个书呆子,不合群。
我的一生,虽说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中间也有间断。
一九五六年秋末,我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经过长期失眠,我的心神好像失落了,我觉得马上就要死,天地间突然暗了一色。我非常悲观,对什么也没有了兴趣,平日喜爱的书,再也无心去看。在北京的一家医院医治时,一位大夫曾把他的唐诗宋词拿来,试图恢复我的爱好,我连动都没动。三个月后,我到小汤山疗养院。附近有一家新华书店,里面有一些书,是城里不好买到的,我到那里买了一部《拍案惊奇》和一本《唐才子传》,这证明我的病,经过大自然的陶冶,已经好了许多。
半年以后,我又转到青岛疗养。住在正阳关路十号。路两旁是一色的紫薇花树。每星期,有车进市里,我不买别的东西,专逛书店。我买了不少丛书集成的零本,看完后还有心思包扎好,寄回家中。吹过海风,我的身体更进一步好转了。
十年动乱,我的书没有了,后来领到一小本四合一的红宝书。第一次开批判会,我忘记带上,被罚站两个小时,从此就一直带在身上,随时念诵。一是对领袖尊敬,二是爱护书籍的习惯没改,这本小书,用了几年,还是很干净整齐。别人的,都摸成黑色了。
客:“可不可以这样说:你的有生之年,就是爱书之日呢?”
我说:这也很难说。我的书,经过几次沧桑,已如上述。
书籍发还以后,我对它们还是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情的。从今年起,我对书的感情渐渐淡漠了,不愿再去整理。这恐怕是和年岁有关,是大限将临的一种征兆。也很少买书了。前些天,托人买了一部《文苑英华》,一看字缩印得那样小,本子装订得又那样厚,实在兴趣索然。本来还想买一部《册府元龟》的,也作罢了。
我的生平,没有什么其他爱好。不用说声色犬马,就是打扑克、下象棋,我也不会。对于衣食器用,你都看见了,我一向是随随便便,得过且过的。但进城以后,有些稿费,既对别的事物无多需求,旧习不改,就想多买书。其实也看不了许多,想当一个藏书家。“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人说我是聚浮财,有人说我是玩书。玩人丧德,玩物丧志,玩书又将如何呢?这就很难说清楚了。黄丕烈、陆心源都是藏书家,也可以说都是玩书的人。不过人家钱多,玩得大方一些,我钱少,玩得小气一些。人无他好,又无他能,有些余力,就只好爱爱书吧。
我死以后,是打算把一些有用的书,捐献给国家的,虽然并没有什么珍本。不过包书皮上,我多有胡涂乱写,想在近期清理一下,以免遗笑后世。
1983年9月19日夜记
爱书续谈
答:读书首先要知道爱书。不过,请原谅,像你这样爱书,体贴入微,一尘不染,是否也有些过火,别人不好做到呢?
答:是这样,不能强求于人,我也觉得有些好笑。年轻时在家里读书,书放在妻子陪嫁的红柜里。妻子对我爱书的嘲笑,有八个字:“轻拿轻放,拿拿放放。”书籍是求知的工具,而且只是求知的手段之一,主在利用。清朝一部笔记里说:到有藏书的人家去,看到谁家的书崭新,插架整齐,他家的子弟,一定是不读书,没有学问的。看到谁家的书零乱破败,散放各处,这家的子弟,才是真正读书的人。这恐怕也是经验之谈。我的书,我喜爱的书,我的孩子们是不能乱动的。我有时看到别人家,床上、地下、窗台、厕所,到处堆放着书,好像主人走到哪里,坐在何处,随时随地,都可以拿起来阅读,也确实感到方便,认为是读书的一种好方法。
但就是改不了自己的老习惯。我的书,看过以后,总是要归还原处,放进书柜的。中国旧医书上说有一种疾病,叫做“书痴”,我的行为,庶几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