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共产党有刻骨仇恨,借机报复。
二、不逞之徒想因缘林彪“四人帮”的政策上台,捞一官半职。
三、流氓无赖打蹭拳、充威风。
如果遭害者是一个作家,还有一种心理激动,那就是嫉妒。进城以后,有稿费一说,遂使一些人认为作家一行是摇钱树,日进斗金。羡慕非常,再加上江青倡言稿费是“不义之财”,乃打出手,以快其意。
其实像赵树理这样的作家,虽承担有钱的虚名,在他有生之日,是没有什么金钱欲,也没有享受过什么物质福的。他追求的是艺术成就,衣、食、住、行,都不及其他行当的人讲究。而一遇什么运动,他却常常被首先揪出示众,接连不断地作检讨。
赵树理的最后五年,过去又有好多岁月了。我想,像那个“五大二粗”的人,生活得还是很好的,也不会有什么忏悔之意吧。他可能打了一些人,也可能还保了一些人。这就很难说了。
看书看到这里,就越感到当前政治清明,太平盛世的可贵了。向前看吧!
1983年10月22日
改稿举例
这里说的改稿,不是我自己修改稿件,也不是我给别人修改稿件。是我近年给报刊投稿,编辑同志们,给我修改稿件。
他们这些修改,我都认为很好,我没有任何异议。在把这些文章编入集子的时候,我都采纳了他们的修改。
现就记忆所及,列举如下:
(一)《文集自叙》。这篇稿子,投寄《人民日报》。文章有一段概述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生活、学习经历,涉及时代和社会,叙述浮泛,时空旷远。大概有三百余字,编辑部给删去了,在文末有所注明。在编入文集时,就是用的他们的改样。
因为,文章既是自叙,当以叙述个人的文学道路、文学见地为主。加一段论述同时代作家的文字,颇有横枝旁出之感。并且,那篇文章,每节文字都很简约,独有这一节文字如此繁衍,也不相称。这样一删,通篇的节奏,就更调和了。
(二)《谈爱书》。是一篇杂文。此稿投寄《人民日报大地》。文中有一节,说人的爱好,各有不同。在干校时,遇到一个有“抱粗腿”爱好的人,一见造反派就五体投地,甚至栽赃陷害他以前抱过、而今失势的人。又举一例,说在青岛养病时,遇到青年时教过的一位女生,常约自己到公园去看猴子。文约二百余字,被删除。
既是谈爱书,以上二爱,与书有何瓜葛?显然不伦不类。
作者在写作时,可能别有寓意,局外人又何以得知?
(三)《还乡》。此篇系小说,投寄《羊城晚报花地》。文中叙述某县城招待所,那位不怎么样的主任,可能是一位局长的夫人。原文局长的职称具体,编辑给改为“什么局长”。
这一改动,使具体一变而为笼统,别人看了,也就不会往自己身上拉,感到不快了。
其他为我改正写错的字,用错的标点,就不一一记述了。
(四)《玉华婶》。此篇亦系小说,投寄《文汇月刊》。文中曾记述:玉华婶年老了,她的儿媳们都不听她的话,敢于和她对骂。“并声称要杀老家伙的威风。”登出后,此句被删去。乍一看,觉得奇怪,再一想:这些年来,“老家伙”三字,常与“老干部”相连,编辑部删去,不过是怕引起误会。
这样说,好像编辑部有些神经过敏,过于谨小慎微了。其实不然。我认为:文艺领域就是个敏感的场所,当编辑的麻木不仁,还真担负不起这一重要职务。现在认真回想,我在写这一句话的时候,也未始没有从“老家伙”,联想到“老干部”,甚至联想到自己。编辑部把这一句话删去,虽稍损文义,我还是谅解其苦衷的。
(五)《吃饭的故事》。此篇系散文,投寄《光明日报东风》。登出后,字句略有删节。一处是:我叙述战争年代,到处吃派饭,“近于乞讨”。一处是:我叙述每到一村,为了吃饭方便,“先结识几位青年妇女”,并用了“秀色可餐”一词。
前者比喻不当,后者语言不周密,有污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