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干吧。”
“裘弟能像大人一样把这件事办成功的。他用不着射击。我们需要在这儿万弹齐发。”
“很好。”
“裘弟,你要在树林里沿着林边骑着马跑下去,当你跑到那株高大的松树对面,就向右折回头,穿过沼泽朝我们跑过来。你刚转过身时,就在狼群后面用老前膛乱射一枪。用不着对狼瞄准。去吧,要快,但要镇静。”
裘弟拍拍凯撒的屁股跑开去。他的心怦怦直跳,几乎要脱离原来的位置蹦到喉咙口来了。他的视觉变得模糊起来。他怕他永远不能看到那株高大的松树,以至于拐弯得太早或者太晚,为此而耽误了整个大事。他几乎是盲目地骑着马奔跑。他挺直脊梁,用一只手去摸那枪管。于是,一股使人感谢的勇气从他心中涌起,使他的头脑顿时清醒过来。他在到达之前已认出了那株松树。他猛地把凯撒的头往右一勒,用缰绳抽它的脖子,用脚踢它的肚子,飞一般地跑到了开阔地上。沼泽地中的水在他的马蹄下飞溅。他远远地望见那些小熊一下子惊散了。可是他还害怕他赶到狼群后面不够近。在他前面潜行着的狼群顿时显得犹豫不决,它们正处在要不要走回头路的紧急关头。可是裘弟举起老前膛放了一枪。一霎时它们变成乱纷纷的一堆。他不禁屏住了呼吸。只见它们像湍流一般直向丛莽中倾泻。接着,传来了排枪的怒吼。那枪声简直是音乐。他已完成了他的任务,而且这一切完全是他亲手干的。他立刻纵马绕到水潭南面,向大伙儿飞跑过去。那几只拴着的狗在高声狂吠。不时地,传来了零星的枪声。他的心情非常轻松。他渴望再放上一枪。他敢断言,他能既冷静又准确地击中目标。
贝尼的计划圆满地完成了。一打灰色的尸体散布在地面上。大家正在争论。因为雷姆要放狗去追那狼群的残余,勃克和贝尼却在反对他。
贝尼说:“雷姆,你知道我们没有一只狗能追上这闪电般迅捷的群狼中的任何一只。它们不会像野猫般上树,也不会像熊那么回过头来抵抗。但它们会永远地跑下去。”
勃克说:“他是对的,雷姆。”
贝尼兴奋地转过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