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秉宸出生时早已民国,哪里还有顶戴花翎一说?可是妈妈听了马倌的胡诌,还是禁不住笑逐颜开。
吴为对这一情节毫无所知,却好几次梦见胡秉宸和马在一起,特别是这一景象。除了地点不是那条胡同里的四合院,别无不同。
后来多次到欧洲旅行,看到那些几乎无处不在、半神半马的雕塑时,她猜想,那些梦是否与胡秉宸的某些信息有关?
胡同里各色人等,谁不知道他是胡家的少爷?
一出学校门,丁字路口水果摊上的掌柜总是讨好地招呼着:“少爷放学啦!”
台阶式的货架上罩着蓝布,蓝是洋染料染不出的蓝。鲜货衬着蓝布一层层码上去,或码出一个水粉的桃心,或码出一个灿灿的金字,要看季节而定。掌柜的也穿着同样的蓝布褂,一边抄着掸子,不着边际地掸着架上的鲜货,一边朝他努着满脸的笑。
他就似睬非睬地想,没话找话!
他不愿意人叫他少爷,可也不愿意人不知道他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除了家里看大门的老萧,他不和这些人以及其他佣人搭话。“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自小的庭训。
自行车接着一拐进了家。看大门的老萧同样没话找话:“少爷回来啦!”
就是对用得着的老萧,他也不过点点头。
刚放下书包,小丫头就端来了酸梅汤。酸梅汤是佣人从离家不远琉璃厂西口路南的信远斋买来的。
他端起祖上传下来的青瓷小碗,随即就从青瓷小碗上嗅到消散已久的、胡家的那股旧味儿。
碗里那点不多的、琥珀色的、一直在冰块上镇着的酸梅汤,与冒着胡家旧味儿的青瓷小碗,似乎同化为一团爽软的玉,流溢在他的手中,就像拥着一个玉样温润、精致的女人。
端着那个青瓷小碗的胡秉宸,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在零孤村抱着一碗臊子面,狼吞虎咽。直到很久以后,这种感觉才会重现,在拥吻吴为的时候,还有白帆为他生下一个小女儿的时候。
他在那个小人儿身边整整坐了一夜,那一夜他其实刊么也没想,想的只是盛在祖上传下的青瓷小碗里的酸梅汤以及当时那满手的爽软。于是给女儿起了“芙蓉”那个名字,明白了什么叫做“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那种爱到极至的困顿。
也许有必要把顾秋水和叶莲子对吴为的描绘做个对比。
顾秋水对叶莲子说:“你看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活像两颗小黑豆。”
叶莲子说:“像黑宝石。”这个通俗的比喻,肯定来自流行的白话小说,还不如木匠儿子那个“黑豆”的比喻,像迎面砸来一大块肥沃的黑土地上的泥巴。这样一比,就看出胡秉宸的阳春白雪,顾秋水和叶莲子的下里巴人。
胡秉宸的心因这温润如玉的女儿的到来变得善良而宽容。他不再纠缠白帆生的那个儿子是不是他的种,想起白帆那可怜的、底气不足的辩白,他甚至有些怜悯。当然,他也万万没想到可怜的白帆,在他日后提出离婚时,稳操他急迫求离的心理,与当年判若两人地说:“经过回忆和扳着指头细算,你还得承认他是你的儿子吧。再说我才睡过几个男人,吴为睡过的男人又有多少?”
在男人眼里,女人大致分作三类:母亲是神圣的,几乎与他们心中的“女”字无关;妻子和情人总是有缺陷的(不是缺点),即便占尽天下女人,也不能弥补男人对女人全方位的需求;惟有女儿才是男人心目中比妻子、情人都完美的,无可挑剔、绝无缺陷的女人,是世界上最让他们引以自豪的女人。而血缘的承袭又无时不在提醒他们,这个再优秀不过的女人,只能是他们的女儿。
但女儿到底还是女人。在远古时期,在人类还没有接受文明的教化之前,女儿和女人的界限是没有的,界限只是在人类不断进化后才渐渐形成并被人们所遵循。
虽然时间和空间的跨度那样宏阔,但谁能说清,从远古时期传递下来的某种信息已全然泯灭?
女儿是男人潜意识里的第一情人。
到了后来,一旦女朋友们就婚姻大事征询吴为的意见,她最关心的就是男方结没结过婚,有没有孩子,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女孩,不由分说,她马上跳起来反对:“不行,不行,赶快打住,将来的日子一定好过不了。”至于儿子,不过是男人的历史情结,肩负着延续家族历史的使命,对待儿子就像对待历史教科书。历史教科书是绝对不可或缺的,然而,可曾有人为一本历史教科书神魂颠倒?胡秉宸一生爱过不少女人,就是把吴为算上,也从来没有超越过他对芙蓉的爱。就像吴为一生爱过不少男人,可是从来来不能超越她对叶莲子的爱一样。尽管这是两种不能类比的爱。
如果他和吴为热恋时由芙蓉出来阻止,白帆根本用不着那样大动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