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了尾声了,党中央已经提出了四项原则,文艺界已经强调起作品积极的社会效果来。而恰恰在这个时候,我有一股不可抑制的想在现实问题上发现和表现自己的激情,于是我写了《龙种》。《龙种》在艺术上没有成功,我已在一封书简(发表于《人民文学》一九八二年第六期)里总结了教训。但那绝不是因为我写了政治才削弱了艺术性。在写《龙种》时,我是顶着社会上的一股风的。当时风行的是“引进外国现代化农机是促进农场改革的可行办法”这种观点,报刊上大力宣传着黑龙江某大型农场引进美国农机的“先进经验”;农村的生产责任制还被认为在农场是不宜推行的;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国营农场的改革不过是固定工资加奖金罢了。而三年后的今天,宁夏农垦工作会议讨论的结果,却正和我在三年前写的《龙种》中的文学语言完全一致。当然,现在再来看《龙种》这部小说和电影是没有什么味道了。然而,现在至少证明了我在搞专业文学创作的起步时,是处在自由状态之中。
我在《河的子孙》这部较长的中篇中,没有回避“反右”和“文化大革命”。
我认为,历史是不能割断的;实际上,社会主义新人和中华民族在当代的伟大性格与特点,也正是在“反右”以后的一段历史中磨练和表现出来的。于是我从“反右倾”、“文化大革命”,一直写到推行农村生产责任制,写了一个黄河岸上的农村的村史,而且毫不回避地写了“造反派”的武斗场面。后来有读者来信问,我没有让韩玉梅死,又把她送回魏天贵身边,是不是有意安上的光明的尾巴。其实,那只是出于我个人对魏天贵的同情而已;我爱他,所以不愿意看到他晚景凄凉。在整部小说中,在全部阴暗的背景上,都晕染着新时代的曙光,光明不是在尾巴上,而是在人与人的关系和人的个性中。我一直这样认为,阴暗写透了就是光明;一片纯然的光明还是等于黑暗。我全部作品都没有回避阴暗,相反,我写阴暗时力求透过纸背,达到生活的“本然的真实”——美丽与光明。阴暗写不透,讲究“分寸”和“角度”,就会削弱作品的真实感,反而达不到积极的效果。
在《肖尔布拉克》以后,我写了长篇小说《男人的风格》。说实话,到这时我已遏制不住对杜会主义改革的热情。因为全部情势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在如此艰难复杂的征途中,不进行社会主义改革我们国家便寸步难行。我相信《男人的风格》会引起评论界的注意,也可能由于描写了主人翁大胆的议论和泼辣的行动而受到这样那样的批评。但我确信,我笔下的主人翁的行动尽管和某些具体文件规定的条文不尽相同,他还是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甚至可以这样说,正是他的行动和某些已经形成的习惯与流行的意见不同,他才是真正和党中央在政治上高度地一致的。他的议论虽然独特,却全部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根据。
在一次座谈会上,有同志曾递上条子问我;“你究竟想干什么?是要当文学家还是要当政治家?”我说,从我开始搞专业创作的第一天起,我就没有准备当个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家。二十二年痛苦的经验告诉我,中国政治如果偏离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便没有什么文学家存在的余地;象牙塔固然美妙,绝不能够建立在流沙上。不管你在艺术上有什么追求,都必须先创造一个能以使艺术繁荣的社会条件;文学离不开政治,中国当代的文学家更应该首先是个社会主义改革家。
这种想法,特别体现在我写《绿化树》上。我写这部中篇时,正是清除和抵制精神污染被一些同志理解和执行得离谱的时候。谣言不断传到我的耳中:先是说中央要点名批判《牧马人》,后又说自治区宣传部召集了一些人研究我的全部作品,“专门寻找精神污染”。根据过去的经验,要“寻找”总是能“寻找”得出来的。
但我坚信党中央提出清除和抵制精神污染的实质,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而不是像谣传的那样似乎又要来一场什么“运动”。如果提出清除精神污染之后反而使社会主义文学艺术有某种衰落的迹象,人民不会去骂那些乘机推波助澜,想搞一场“运动”的人,却会埋怨党中央。那些背离了党中央精神的理解(有的是可以见诸报端的),激起了我理智上的义愤,于是我倾注了全部情感来写这部可以说是长篇的中篇;在写的时候,暗暗地还有一种和错误地理解中央精神的那些人对着干的拗劲。我写了爱情,写了阴暗面,写了六○年普遍的饥饿,写了在某些人看来是“黄色”的东西;主人翁也不是什么“社会主义新人”,却是个出身于资产阶级兼地主家庭的青年知识分子。而我正是要在这一切中写出生活的壮丽和丰富多采,写出人民群众内在的健康的理性和浓烈的感情,写出马克思著作的伟大感召力,写出社会主义事业不管经历多么艰难坎坷也会胜利的必然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