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一中的读书风气比三中是好多了。我碰到的语文老师是曾凡凤,人称曾夫子。但是我不知道这个称谓的含义,猜测这个老师不懂世情是个古董才博得这样的谑称。后来听了课才怀疑自己的猜测。他的课并不生动,甚至说有点枯燥。印象最深的是他从不管纪律,但有一点使我很佩服,那就是曾夫子读过很多书,上课引经据典从不用打腹稿,
都是脱口而出的。那时有篇课文是秦牧的散文《土地》,夫子先介绍了现代散文四大家,讲到秦牧作品的构思时用了个很恰当的比喻“滚雪球”。我感到很新鲜,就试着听完了他讲《土地》,似乎有了启发,课后就自己借来了《秦牧散文集》,也试着用夫子课上讲的“滚雪球”的原理分析秦牧散文的选材与构思风格,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夫子还推介了秦牧的《艺海拾贝》给我看。《艺海拾贝》是秦牧用散文写就的文艺理论著作,形象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道理很容易读懂,对文学鉴赏是有帮助的。就这样夫子把我带进了现当代散文的园地里。从此,我了解了冰心、废名、郁达夫、徐志摩、吴伯萧、刘白羽、杨朔、峻青、萧乾、徐迟等等一大批知名作家。现在想来老师的引导与启迪是多么重要。一段时间以后我就觉得“曾夫子”绝不是迂阔的谑称。我仔细琢磨了曾夫子绰号的来由,原来在古代能被人称为夫子的人是很有学问而且德高望重的长者。高二的一年时光里我主要读中国现代散文名著,因为课业任务重,忙里偷闲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读长篇了,加之身体欠佳也没有精力去应付几十万甚或上百万字的作品。在这段时间里,我只是有计划的背诵过《红楼梦》回目,直到我大学毕业大部分回目仍然可以完整的背诵出来。后来看了一个红学家的著作才知曹雪芹很善于用一个字来看概括人物性格,比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一个“敏”字就概括了探春的个性;“享福人福深还祷福,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一个“痴”字写出了林黛玉的个性;其实这些字眼全藏于回目之中。不明眼的读者一下子看不出来哦。尽管当时对背诵回目不知道有什么作用,但我坚持把它背下来,增强了我的记忆力,也提高了我的理解能力。高二第二学期老师教王勃的《滕王阁序》,我是一天的时间就全文背诵了。由此我把记诵名篇作为我的生活中的一大乐趣。那时候因为背诵《红楼梦》诗词与回目的影响,我接二连三的踏进了唐诗宋词的园地,尤其是宋词强烈的节奏,精当的修辞,巧妙的构思和独特的练字,让我再次受到很大的启发。范仲淹的《苏幕遮》、柳永的《雨霖铃》、苏轼的《水调歌头》、贺铸的《青玉案》、秦观的《踏莎行》、岳飞的《满江红》、李清照的《声声慢》等等,那时根本不知道它们好在何处,只可意味不可言传,只觉得读起来万分痛快,一遍一遍又一遍的诵读,有时仰首浩叹,有时俯身低吟,无不读得口舌生津余香满纸。那奔放如大河大江,那婉转如小桥流水,那伤感柔弱如暮春里临风的美人,那凄楚哀怨似深秋中旷野的猿啼……总是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无法更改,也没法替代。古人把文字驱遣得如此熟练,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是驱遣文字的神圣,像一个个娴熟的骑手使唤着他们的坐骑。我只有用顶礼膜拜才足以表达心中的敬仰。自此我约略懂得,文字是个精灵,它幽缈神圣,奥妙无穷,文学是个圣洁的女神,不可玷污啊。进入了古典的幽梦,我感觉我没有资本去创作。我太贫乏,太肤浅,好文章会被它所累,坏文章玷污艺术啊。我处于极度的矛盾之中。课外书籍是放不下的,听课也很枯燥,作业是很伤脑筋的,加之虚弱的身体,灌了铅似的双腿,长期的半睡眠状态,弄得我身心疲惫。那一年我活的好沉重。
高二期末就分了科,我毫不犹豫的保留了先前的选择,义无反顾的走进了文科班的教室。数学成绩很糟糕,一度让我颓唐丧气。当别人在讨论数学题目时我只好知趣地悄悄走开,因为我搭不上边儿。那时是一点自信也没有的。班主任和老师们都只盯着有希望上专科线以上的学生,加之插班的复读生成绩都很好,老师把他们都当作掌上明珠,只要请示一句基本上就可以换动位置。如果说那时还有点信心与骄傲的话就是语文成绩相对较好,作文水平尚可,因此一天到晚都巴望着上语文课和自习课。那时的语文老师是肖坤喜,年轻而有激情,八十年代中期师大毕业,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也较丰富,还在云山补习学校教过复习班,他的课比较合我的胃口。整天坐在教室里简直就是受罪,但老师的要求是不可违抗的,那就是不能影响别人,尤其是不能影响优生啊。能让我脱离自卑,奔出苦海的唯有书籍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去邮电局给《辽宁青年》寄稿子,在书报代办亭看到过《中篇小说选刊》,便花了6元5毛钱买了一本。这本杂志曾一度使我入迷,因为是中篇,在一节课以内基本可以看完一部。为了保证在一节自习课读完一篇,也为了阅读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紧张地提高了阅读速度。那时语文老师们都在推广新邵杨初春的快速作文法,我也把快速阅读当作快速作文一样在训练。我想提高语速的方法没有比快速阅读小说更有效的了。
那时看《中篇小说选刊》上的第一篇文章是张抗抗的《七彩圆盘》,很有哲理的一个故事,情结并不曲折,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讲述一个离异家庭的情感纠葛。儿子是一个初中生,初陷人生,遇上父母离异,父亲找的对象成为了孩子的眼中钉,因为在传统的观念里后母都是很凶残的。但是这个后妈很能干,很会做人,很伟大。她是一个没有生育过小孩的准妈妈,为了不伤害这个孩子她决计不生育。直到无意怀孕后去医院做人流住院了,孩子还不懂得后母的心,一味的骂她风流弄出些不好的事来吃亏受罪是活该。当他偶然看到了父亲的日记明白这一切后他终于理解了这位后母的伟大。为了不伤害孩子,她放弃了做母亲的权利,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要有多大的胸怀和勇气啊。最终孩子理解了她,懂得了其实爱很不容易。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大,它把人生比作一个七彩圆盘,每个人都要小心的呵护,一不小心破碎了,就很难重圆。
因为这篇小说,我平生第一遭认真的思考了人生,思考了生活。是呀,要小心呵护。人生不容易,生活不容易,家庭不容易,爱不容易。我沉静的思索了好久,觉得张抗抗讲得太正确了,人生就像个七彩圆盘啊,捧在手里发出绚丽的光芒,但容易破碎,碎了就不能重圆。也是在此时我觉得以前读书都是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不会去揣摩作者的用意,也不会去思考小说的深刻内涵。也是在高三这一年,我订阅了《中篇小说选刊》,每个双月的10号我都会准时赶到代办点取书。这本杂志让我了解了许多知名的当代作家,如张抗抗、阎连科、池莉、陈建功、余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