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骡背上滑下来,悄悄掩到屋子一端的窄窗跟前。他谨慎地向里面窥探一下,看到一个绝色美人,离他不到三英尺,身上披着一件宽大而华丽的豹皮袍子。屋子里挤满了蹲着的印第安人,只留下她所站的一小块地方。
那女人唱完后便挨着小窗子坐下,仿佛特别喜爱从窗口飘进来的没有污染的空气。这时,听众中间有几个人站了起来,把落地发出沉闷声的小口袋扔到她脚边。这批面目可怖的听众发出一阵粗哑的喃喃声——显然是化外人的喝彩和赞扬。
阿姆斯特朗一向善于当机立断地捕捉机会。他趁这个嘈杂的时候,用压低而清晰的声音招呼那个女人说:“别回头,但是听着。我是美国人。如果你需要帮助,告诉我该怎么办。尽可能说得简单明了。”
那女人没有辜负他的大胆。她苍白的脸一红的当儿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她说话了,嘴唇几乎没有动。
“我遭到这些印第安人的禁闭。我迫切需要帮助。两小时后,到二十码外山边的那座小屋去。窗里有灯火和红窗帘。门口一直有人看守,你得把他制服。看在老天面上,千万要来。”
这篇小说似乎回避了冒险、拯救和神秘的情节。小说的主题太微妙了,决不是勇敢生动的气氛所能烘托的。然而它又象时间那么古老。它被称作“环境”,其实这两个字贫乏得不足以说明人与自然的难以言宣的血缘关系,不足以解释那种使木石云海激起我们情感的古怪的眷恋。为什么山区会使我们变得老成持重,严肃超脱;为什么高树参天的森林会使我们变得庄重而沉思;为什么海岸的沙滩又会使我们落到轻率多变的地步?是不是由于原生质——但是且慢,化学家们正在研究这种物质,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把整个生命用符号公式排列出来。
为了使故事不超出实事求是的范围,不妨简单交代一下:约翰阿姆斯特朗到了小屋那里,闷住了印第安看守,救出了吉劳德小姐。除了她以外,还带出好几磅金沙,那是她在塔库萨玛被迫演出的六个月里收集到的。那些卡拉博博印第安人是赤道和新奥尔良的法兰西歌剧院之间最热中于音乐的人。其中有几个在马库托看到了城堡歌剧团的表演,认为吉劳德小姐的格调和技巧很令人满意。他们要她,于是一天晚上不费什么手脚便突然把她劫走了。他们对她相当体贴,只要求她每天表演一场。阿姆斯特朗救了她,使她很快活。关于神秘和冒险已经谈得够多了。现在再回头来谈谈原生质的理论。
约翰阿姆斯特朗和吉劳德小姐在安第斯山岭中行进,沉浸在它们伟大崇高的气氛之中。自然大家庭中最强有力而脱离得最远的成员,重新感到了他们同自然的联系。在那些庞大的史前地壳隆起地带,在那些严峻肃穆,一望无际的地方,人的渺小自然而然地显露了出来,正如一种化学物使另一种化学物产生沉淀一样。他们象是在庙宇里一般敬畏地行动着。他们的灵魂被提升到同壮丽的山地相等的高度。他们在庄严宁谧的地带旅行。
在阿姆斯特朗眼里,这个女人仿佛是神圣的。她仍然带着这段苦难时期所造成的苍白和凛然的沉静,以至她的美貌显得超凡脱俗,并且似乎散发着艳丽的光辉;在他们相处的最初时刻,他对她的感情一半是人类的爱慕,另一半是对下凡仙女的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