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马丁伊甸对于布里森登的劝告并没有给予认真的思考。这是令人遗憾的。
马丁为什么不肯接受布里森登的劝告呢?因为马丁伊甸在灵魂里是个尼采主义者,他在社会党人的集会上讲的就是“大自然为超人让路”的理论:
“大自然为了给超人让路,拒绝了他们(按:指弱者群,亦即普通人),没有理会他们狡猾的哲学和蚂蚁一样合作的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美美众生里只选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类也跟大自然一样,用这种方法繁殖着黄瓜和赛跑用的马。”(第三十八章)
你看,人类用选种的办法在繁殖着黄瓜,培养着赛跑用的马,不过是模仿着大自然的手法,大自然向起人让路是完全正确的,这就是马丁伊甸的根本思想。他把自然淘汰的规律简单地应用于人类社会,主张在人类社会进行天演淘汰,这种理论使他迷失了方向,使他瞧不起普通人,拒绝了社会主义,最终只好在孤独与厌倦里自杀。马丁伊甸还很年轻,他在社会党人圈子里还显得并不成熟,对他们的思想并不完全能跟上,却这样过分自信,闭目塞听,终于自杀,是令人惋惜的。
杰克伦敦曾在一封信里说:“我就是马丁伊甸。但马丁伊甸死了,因为他是个个人主义者;而我活着,因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尽管我们在杰克伦敦身上也并非看不见尼采的影子。
本书以前有过译本,书名译作《马丁伊登》,而这个译本译作了《马丁伊甸》,一字之差,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希望体现作者也许作出的一点暗示。
杰克伦敦的好些作品的人名是带暗示的。《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戴莱特”原文是Datkught(白昼,日光),而戴莱特是个光明磊落的理想主义者;《约翰巴利科恩》的主角“巴利科恩”原文是Barleycorn(麦酒),而那篇小说的主题是禁酒;《蹩脚贝路》的主角叫Smoke Bellew,其中的Smoke是俚语蹩脚酒的意思,而那人是个瞥脚的记者;他的短篇小说集《狼子》和长篇小说《海狼》里的“狼”在印第安语里指的是“征服性的白人”。杰克伦敦也用“狼会”来作他的豪华别墅的名字,显然有以“狼(征服者)”自命的意思。那么,本书那天真烂漫的主角用“伊甸”命名是否暗示着伊甸园呢?那可是人类曾度过天真烂漫原始纯朴的生活的、却又失去的乐园。译者不敢遽下结论,但反正是音译,给予一点暗示也不是不可以的。
1998年4月23日于重庆北碚西南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