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没有看见足迹?”
“先生,肯定根本没有足迹。”
“我的好霍普金,我侦破过许多案件,可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飞行的动物作案。只要罪犯生有两条腿,就一定有踩下的痕迹、蹭过的痕迹以及不明显的移动痕迹,一个运用科学方法的侦探全可以看得出来。使人难以相信的是一个溅满血迹的屋子竟会找不到帮助我们破案的痕迹。从你的调查我可以看出,有些东西你没有仔细检查过。”
这位年轻的警长听到我朋友的这番讽刺的话以后有些发窘。
“福尔摩斯先生,我那时没有请您去是太傻了,可是这无法挽回了。屋子里还有一些物品值得特别注意。一件是那把谋杀用的鱼叉。当时凶手是从墙上的工具架上抓到的。还有两把仍然在那儿,有一个位置是空的。这把鱼叉的木柄上刻有"SS,海上独角兽号,丹迪。"可以断定凶杀是在愤怒之下发生的,杀人犯是顺手抓到了这个武器。凶杀是在早晨两点钟发生的,而且彼得加里是穿好衣服的,这说明他和杀人犯有约会,桌子上还有一瓶罗姆酒和两个用过的杯子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福尔摩斯说:“我想这两个推论都是合情理的。屋子里除去罗姆酒外还有别的酒吗?”
“有的,在贮物箱上有个小酒柜,摆着白兰地和威士忌。可是这对于我们说来并不重要,因为细颈其中盛满了酒,柜子中的酒没有动过。”
福尔摩斯说:“尽管这样,柜子中的酒还是有意义的。不过先请你讲讲你认为和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的情况。”
“桌子上有那个烟丝袋。”
“桌子上的哪一部分?”
“在桌子的中间。烟丝袋是用海豹皮,未加工的带毛的海豹皮做的,有个皮绳可以捆住。烟丝袋盖儿的里边有"P.C."字样。袋里有半盎斯强烈的海员用的烟丝。”
“很好!还有什么吗?”
斯坦莱霍普金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一本有黄褐色外皮的笔记本,外表很粗很旧,边缘有点脏。第一页写有字首"J.H.N."及日期"一八八三"。福尔摩斯把笔记本放在桌子上,进行仔细检查,霍普金和我站在他身后从两边看着。在第二页上有印刷体字母”C.P.R.",以后的几页全是数字。接着有
“阿根廷","哥斯达黎加","圣保罗"等标题,每项之后均有几页符号和数字。
福尔摩斯问道:“这些说明什么问题吗?”
“这些象是交易所证券的表报。我想"J.H.N."是经纪人的名字的字首,"C.P.R."可能是他的顾客。”
福尔摩斯说:“你看"C.P.R."是不是加拿大太平洋铁路?”
斯坦莱霍普金一面用拳头敲着大腿,一面低声责骂自己。
霍普金接着喊道:“我太笨了!你说的当然是对的。那么只有"J.H.N."这几个字首是我们要解决的了。我检查过这些证券交易所的旧表报,在一八八三年我找不到所内或所外任何经纪人名字的字首和它一样。可是我觉得这是我全部线索中最重要的。福尔摩斯先生,您也许承认有这样的可能性,这几个字首是现场的第二个人名字的缩写,换句话说是杀人犯的。我还认为,记载着大笔值钱证券的笔记本的发现,正好给我们指出了谋杀的动机。”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面部表情说明案件的这一新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他说:“我完全同意你的两个论点。我承认这本在最初调查中没有提到的笔记改变了我原来的看法。我对于这一案件的推论没有考虑到这本笔记的内容。你有没有设法调查笔记本中提到的证券?”
“正在交易所调查,但是我想这些南美康采恩的股票持有者的全部名单多半在南美。必须过几周后我们才能查清这些股份。”
福尔摩斯用放大镜检查笔记本的外皮。
他说:“这儿有点弄脏了。”
“是的,先生,那是血迹。我告诉过您我是从地上捡起来的。”
“血点是在本子的上面呢?还是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