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安安静静地待着。谣言日盛一日,不久就改变调门了。社会大众,特别是议院,似乎看到我还安安静静,就越发恼怒。几天之后,来势就凶得可怕了;威胁改变了对象,直接指到我头上来了。人们听到议员们公开声称,光烧书没有用,一定要烧死作者。至于书商呢,人家提也不提。这种话,简直象果阿宗教裁判官的口吻而不象一个参议员的口吻。当它初次传到我耳朵里来的时候,我毫不怀疑那都是霍尔巴赫派的一种新发明,为的是要权力吓唬我,促使我逃走。我冲着这种幼稚的狡计直发笑,心里一面讥诮他们,一面对自己说,如果他们知道底细的话,他们一定会另找别的办法来吓唬我的。然而流言最后变得太确凿了,很明显,人家真是要这样干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一年是第二次到蒙莫朗西来,他们来得特别早,在六月初就到了。虽然我那两部新书在巴黎已经闹得乌烟瘴气,这里却很少有人提起,而这家的两位主人更是闭口不谈。然而,有天早晨我单独跟卢森堡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在《社会契约论》里说了舒瓦瑟尔先生的坏话吧?”“我?”我说,惊得向后退了一步,“没有啊,我可以向你发誓;相反,我以一支不妄许人的笔,为他写下了一个大臣所从来没有受到过的最美的赞扬。”我立刻把那一段文章读给他听。“在《爱弥儿》里呢?”他又问。“没有一句话,”我回答说,“没有一句话与他有关。”“啊!”他带着比平时更多的激动情绪说,“你在那部书里本来不该说到他呀,或者要说就说得明白些!”“我相信是说明白了,”我又补充说,“我相信他是能看得清楚的。”他还要说话;我看他正要把心里话全说出来,可是他又缩回去了,一言不发了。不幸的朝臣伎俩啊,在最仁厚的心里友情也被它压制下去了!
这次谈话虽然很短,却使我看清了我的处境,至少是在某一方面;它使我了解到,人家恨的确实是我本人。我只怪那闻所未闻的宿命,它把我说的好话、做的好事都一律变成我的祸根。然而,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有卢森堡夫人和马勒赛尔卜先生做挡箭牌,也就看不出人家会有什么办法能撇开他们而一直攻击到我本人头上,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清楚感觉到,这已经不是什么公正不公正、法理不法理的问题了,人家是不会劳神去审查我实际上是做得对还是不对的。这时候,隆隆的雷声越响越厉害,就连内奥姆也不免在他那东拉西扯的闲谈中向我表示,他后悔不该牵涉到这部著作里来,并且他似乎认为威胁书和作者的那种命运已经是万难幸免的了。然而有一件事却始终使我安心:我看卢森堡夫人还是那么安静,那么高兴,甚至还那么笑呵呵的,一定是她对她所做的事确有把握,才不为我感到丝毫的不安,才不对我说出半句同情或抱歉的话,才能那么冷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就仿佛她根本没有插过手,就仿佛她对我一直毫不关心似的。使我诧异的是她什么话也不对我说,我总觉得她倒该告诉我一点什么才是。布弗莱夫人就显得不那么安静了。她一会儿来,一会儿去。一副焦躁的样子,忙得不可开交,并且向我保证说,孔蒂亲王先生也正在大忙特忙,想挡掉人家准备给我的那个打击;她总认为这个打击是当前形势促成的,议院那时有必要不让耶稣会教士骂它不关心宗教。然而她对亲王和她自己的活动,又似乎不抱多大的成功希望。她的历次谈话,使人惊慌的成分多,使人安心的成分少,都是倾向于促我退避的,她还老是劝我到英国去,愿为我在英国介绍很多朋友,其中有她多年的老朋友——著名的休谟。她看我坚持要安安静静地待下来,便转了一个较能打动我的话头。她让我了解到,如果我被捕,受到审讯,我就会不得不把卢森堡夫人也供出来,而她对我的友谊很值得我不要眼睁睁地把她也株连进去。我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尽可放心,我是绝不会连累她的。她又反驳说,这个决心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关于这一点,她说得也对,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人,因为不管说真话可能有多大的危险,我是绝对不会在审判官面前背誓或说谎的。
她看她这种想法在我身上起了一点作用,却还不能使我下定决心逃走,便谈起巴士底狱,说把我在那里关几个星期,作为逃脱议院裁判权的手段,因为议院是管不到国事犯的。我对这种离奇的恩典一点也没有反对,只要它不是用我的名义求来的。可是她后来又不再跟我提这件事了,所以我事后判断,她给我出这个主意不过是要试探我一下,人家并不曾愿意采取这个一了百了的不得已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