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希望能听清楚音乐之下的歌词,歌者就满足他的希望,因为歌者与其是唱歌,毋宁是说话,在半唱半说中加强感伤词句的印象。感染力既加强,他就使人更容易了解歌词的意义,从而战胜了余下一半的音乐,现在威胁着他的特殊危机是他有时一不留神会过分强调了音乐。这就势必破坏语言的感染力和字句的明晰性;但是,另一方面,他往往感到一种冲动,要唱出音乐的调子和表演歌喉的造诣。在这场合,“诗人”来帮助他了,诗人知道怎样供给他许多机会来作抒情的感叹,字句的反复吟哦等等,——在这些地方,歌者现在处于纯音乐气氛中,就可轻松一些,不必兼顾歌词了。只是半唱的情感动人的语言,完全唱腔的感叹调子,彼此交替(这是抒情调的特色之所在),时而诉诸听众的理解力和想象力,时而诉诸他的音乐感:——这种迅速变化的唱法,是极其不自然的,而且本质上是同梦境和醉境的艺术冲动互相矛盾的,所以我们必须推断吟诵调的起源乃是在一切艺术本能的范围之外。由此观之,吟诵调应该界说为史诗朗诵与抒情诗吟诵相混合,当然这绝不是内在的稳定的相混合,因为两种完全差异的成份是不能达到这情况的,这是象镶嵌细工表面上粘在一块罢了。这样的粘合在自然领域和经验领域中没有前例。然而,这并不是吟诵调发明者的意见。他们自己及其时代宁肯相信;这种抒情调已经解答了古代音乐之谜。奥斐斯,安斐翁,甚至希腊悲剧之巨大影响,只能以此解释。这种新风格被目为最动人的音乐,古希腊音乐之苏醒:真的,照一般通俗解释,荷马世界是原始世界,所以他们可以纵情梦想,以为再度落到人类发源的乐土,在那里音乐也必然具有无可超越的纯粹性,力量,以及诗人们在牧歌剧中那么动人地吟咏的那种纯洁生活。这里,我们洞见这种真正现代艺术——歌剧——的内部发展。这里,艺术是出于一种强烈的要求,但这是非审美的要求:憧憬着牧歌的生活,相信史前时代有爱好艺术的良善的人们。吟诵调被视为重新发现的原始人的语言;歌剧被视为新从寻获的牧歌式或史诗式好人的国土,那些好人一举一动都同时遵从着自然的艺术冲动,一言一语至少唱出一些东西,所以感情稍有波动,便立刻尽情高歌一曲。当时的人文学者就用这种乐土艺术家的新塑形象,来反对教会之视人为本身腐化堕落的生灵的陈旧观念。在今日这对我们固然是无足轻重;所以,我们应该说,歌剧是良善人们所提出的相反信条,但与此同时,它也对悲观主义提供一点安慰,当此人生无常触目惊心的时代,正是仁人志士深深感到悲观失望的。对我们今人来说,只须了解:这种新艺术形式的内在魔力及其起源,在于满足一种完全非美感的需要,在于以乐观精神对人类本身的礼赞,在于认为原始人是天性良善爱好艺术的人们,——这一歌剧原理,已经逐渐变成一种迫人的、可怕的要求,在现代社会主义运动当前,我们再也不能忽视这点。“良善的原始人”要求他的权利:一个乐土的远景呵!
此外,我还要提出一个同样明显的证据,以证实我这样的观点:即,歌剧和我们的亚历山德里亚文化建立在同一原理上。歌剧是理论家的产物,是批评界中外行人的而不是艺术家的产物:那是全部艺术史上一件最惊大的事实。绝无音乐修养的听众要求首先必须听懂歌词,所以认为,只有当发明了一种唱法,其词句支配着对位的旋律,有如主人支配奴仆那样,那时才能指望音乐的再生。因为,据说词句远贵于伴奏的旋律系统,正如灵魂远贵于肉体。在歌剧初兴之时,合音乐、绘画、诗歌于一炉共冶,就是依照一般不懂音乐的外行人的粗野意见来处理的。依照这种美学的精神,在佛罗伦斯外行人的上流社会里,那些托庇的诗人和歌唱家从事最先的试验。人没有艺术能力而为自己创造一种艺术,正因为他本身是不懂艺术的人。因为他不能揣摩醉境音乐的深奥,所以他的音乐趣味就变成了欣赏抒情调中容易了解的热情之绮声艳语,和歌唱艺术的靡靡之音;因为他没有能力见到幻象,所以他强迫舞台布景师和装饰艺术家为他服务;因为他不懂得掌握艺术的真正身质,所以他便依照自己的艺术趣味幻想出那种“爱好艺术的原始人”,也就是说,在热情的影响下歌唱和吟诵诗句的人们。他梦想回到当热情足以产生歌和诗的古代,仿佛感情向来就能够创造出艺术性作品似的!‘歌剧的前提是一种关于艺术创作过程的错误信念,其实就是牧歌式的信念:以为凡是有所感触的人都是艺术家。就这种信仰而言,歌剧便成为艺术上庸俗趣味的表现,于是以理论家的乐观主义欣欣然对艺术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