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今天就去,今天就去。别推迟了。该的事总是越快越好。此外,我还得提醒你,弗兰克,你在这里可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怠慢了她。你看见她和坎贝尔夫妇在一起时,她跟周围的哪个人都可以平起平坐。可是在这里,她却跟一个只能勉强糊口的老外婆在一起。你要是不早一点去,就是看不起人家。”
儿子似乎被说服了。
“我她说过认识你,”爱玛说。“她是个非常文雅的小姐。”
弗兰克赞成这一说法,不过只是轻轻说了声“是的”,使爱玛几乎要怀疑他是否真的同意。然而,如果简费尔法克斯只能算是一般的文雅的话,那么上流社会就必定会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文雅标准。
“如果你以前不是特别喜欢她的风度的话,”爱玛说,“我看你今天一定会喜欢的。你会发现她很讨人喜欢。你会看到她,听她说话——不行,恐怕你压根儿听不到她说话,因为她有个姨妈总是唠叨个没完。”
“你也认识简费尔法克斯吗,先生?”伍德豪斯先生说,照样总是最后一个开口。“那么请允许我向你担保,你会发现她是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年轻小姐。她是来看望她外婆和姨妈的,她们可是很值得敬重的人。我跟她们是老相识了。我敢说,她们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我叫个用人给你带路。”
“亲爱的先生,那可使不得,我父亲会给我指路的。”
“可你父亲走不了那么远。他只到克朗旅店,在这条街的那一边。再说那里有好多人家,你可能不大好找。那条路又很泥泞,除非你走人行道。不过,我的马车夫会告诉你最好在哪儿过街的。”
弗兰克-邱吉尔先生还是谢绝了,脸上尽量摆出一副很认真的神气。他父亲竭诚地支持他,大声嚷道:“我的好朋友,这就大可不必了。弗兰克见到水洼不会往里走的。至于上贝茨太太家,他从克朗旅店三蹦两跳就到了。”
他们终于获准自己去了。那父子俩,一个热忱地点了一下头,另一个大方地鞠了一个躬,随即便告辞了。爱玛对这初次相识感到非常高兴,整天都可以想象他们在兰多尔斯的情境,相信他们过得很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