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种没有什么道理的厌恶——每一种强加给她的缺点都经过想象的夸大,结果,不论多长时间没有见面,只要相见,便不由觉得感情受到她的伤害。此时,她两年后反归故里,见面后,她的外表和举止让爱玛大受震动,整整两年来,爱玛心里对她一直感到蔑视。简-费尔法克斯非常高雅,异常高雅,而且她本人就是高雅的最高价值标准。她的身高十分标致,大家恰好都认为她比较高,却没有人觉得过于高。她的身材尤其优美适度,正好介于肥胖与消瘦之间,程度适中,不过,稍稍显露的病态似乎让她倾向于两个极端中比较讨人喜欢的那一个。爱玛不禁体会到了所有这一切。再说她的面貌吧,她的面孔长相比爱玛以前见过的任何人都漂亮。那不是议长平常的面孔,而是非常令人愉快的美。她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周围的睫毛和眉毛呈深黑色,人人见了都赞不绝口。爱玛一向喜欢挑剔人家的皮肤,可她的皮肤虽然缺乏颜色,却十分白净柔嫩,并不需要更加红润。那是一种美的类型,优雅的举止更为之增色。根据她的种种原则,在道义上她本应赞叹才对——不论是某个人,还是某个事例,在海伯里难得遇到真正的优雅。可以不落俗套的说,她与众不同,优良品质卓著。
简而言之,在第一次见面时,她坐在对面望着简-费尔法克斯,心里怀着双重的喜悦,那是愉快的感觉和发自心底的正义感,这决定了她从此不会再讨厌她。当她喜爱她的美,理解了她的过去和她的处境,当她考虑到所有这些优雅品质的命运,考虑到她将要屈身何处,考虑到她将如何生活,要想不感到对她的同情和尊敬是不可能的,特别值得考虑的是,她那充满魅力的各种显著特色或许让荻克逊先生着迷,她本人都十分自然的产生了这种感情。假如真是那样,没有任何事情比她决心做出的牺牲更加令人同情,更加令人肃然起敬。爱玛此时非常愿意饶恕她诱使荻克逊先生移情别爱,也愿意饶恕她搞的任何恶作剧,淡然啦,这些都是她最初的想象中产生的东西,假如是爱情的话,那只能是简单的,不成功的单相思,简作为与朋友分离与她谈话的一方,或许已经不自主的喝吓了一剂悲伤的毒药。从内心最美好,最春节的动机出发,她现在不允许自己去爱尔兰放纵,决定不久便开始吃力的工作,将自己与他和他的一切彻底割裂。
总之,爱玛离开她的时候,开这次山的感情,回家的路上不禁频频加以张望,哀叹海伯里没有一个年轻人能与她匹配,她不能指望任何人在脑利于她抗衡。
这是一种迷人的感情,但是并不持久,她还没有来得及在公开场合宣布自己的愿意与简-费尔法克斯永远保持友谊关系,也没有来得及矫正以前的偏见和错误,只是对奈特里先生说:"她长的的确漂亮,并且不只是漂亮而已!"结果,简陪伴她姨妈和外祖母到哈特费尔德宅子来拜访,聊了一个晚上,过去的一切又故态复萌,以前惹人恼火的事情再次重演。那位姨妈像以前一样烦人,而且更加烦人,因为这次是在对她能力的夸耀上又增加了对她身体弱的描述,大家不得不听她精确描述,她早饭吃了多么少的面包和黄油,中午吃了多么小的一片羊肉,另外她展示自己的新帽子,还有她和她母亲的新针线袋,简让她越来越反感了。她们演奏了音乐,爱玛被邀弹奏,但是在她看来,演奏之后必然表示的感谢和赞扬虽然态度坦率但显得非常做作,样子似乎很了不起,目的只是想表现自己演奏更加高超。除此之外,最糟糕的事她本人那么冷淡,那么谨慎!看不出她的真实想法,她仿佛报在意见礼貌的外逃中决心不让任何东西遭到危险,她的保护令人恶心,让人怀疑——
(spook:本段没有一句话是完整的,错字多还不算,编排特混乱,我已作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