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最好在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找一处僻静的住所,这对他的安全有好处。就在最近两三天赫伯特要回来,他一回来就让我的这位不速之客搬过去。我一定要向赫伯特吐露真情,而且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一来很明显,我们可以共商对策,他可以提供建议,减轻我心理上的沉重负担。不过我的这一想法,对于普鲁威斯先生来讲就不那么显而易见了(我坚持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他认为他先得看一下赫伯特,看看他的面相,算一下他的命,再决定是不是让他参与此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圣经》,油腻腻的,而且边上有扣子扣着,对我说:“即使这样,亲爱的孩子,我们也得要他对《圣经》起誓。”
我要是说,我的这位恩主拿着这本袖珍的黑皮《圣经》走遍世界,就是为了在紧急的关头要人们对《圣经》起誓,那不是很合理的说法,但是我可以说,我确实不知道他这本书派过任何其他的用处。就是这本书本身,看上去也是他从哪个法庭上稍带地偷来的,也许他了解和这本书有关的故事,再和他本人以往的体验联系起来,便相信这本书有无限的魔力和魅力,任何法律也奈何不得。我看到他从口袋中掏出这本书时,便回忆起童年时代在乡村墓地他是如何叫我对他发誓效忠的,而且昨天晚上,他自己也谈到他在孤寂的异国是如何发誓要实现心愿的。
他现在穿的衣服是一套水手的服装,穿这种衣服看上去好像他有一些鹦鹉及雪茄等待出售似的。我和他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他应穿什么衣眼。他有一个特殊的信念,强调短裤的功效,认为其具有伪装方面的意义,并且在他自己心中,已经设计了他自己穿的服装式样,穿上这种衣服他就能成为介乎乡村牧师和牙科医生之间的人物。而我花了好大的耐心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样子。我们做了安排,要他把头发剪短,再扑上些粉。另外,既然我的那位洗衣妇和她的侄女尚未看见过他,那么,干脆等他换装改扮之后再和她们见面。
看起来,决定这些预防的措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即使不说我的心中是心烦意乱,至少也给弄得头昏眼花,讨论来讨论去,一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我才出去置办。我出外时关照他留在家中,锁好房门,有人敲门,无论如何也不能开。
我知道在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处很不错的出租房,它的后门正通向寺院,我只要在我的窗口一叫,他准能听见。我先去看这所房子,说来十分幸运,我为我的这位伯父普鲁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我从这个店到那个店地进进出出,购买为他改装打扮的有关用品。这些事情办妥之后,我便转身奔向小不列颠街,为我自己办事。贾格斯先生正坐在他的桌边,一看到我进来,立刻便站起来,站在他那壁炉的前面。
“嗳,皮普,”他说道,“你要小心些。”
“我会注意的。”我答道。我走在路上时,早就把该要说的话都想好了。
“不要连累你自己,”贾格斯先生说道,“也不要连累任何别人。你该懂得——任何别人。不要告诉我任何事。我也不需要知道任何事:我不好奇。”
自然,我看出他已经知道那人到了我那里。
“贾格斯先生,”我说道,“我只想证实一下有人告诉我的话是否是事实。我并不希求那是假话,而只想能够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点头。“你所说的究竟是‘有人告诉你’呢,还是‘有人通知你’呢?”他问我时把头歪向一边,并没有瞧着我,而是一副凝神的样子望着地板。“有人告诉你就是说你和此人当面交谈过。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和一个住在新南威尔士的人当面交谈,你说对吗?”
“贾格斯先生,我得说,是有人通知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