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这段时间里,那个陌生人除掉望着我之外什么人也不看。他看我的那个样子仿佛他终于下定决心对我瞄准,然后要置我于死地似的。刚才他骂了那句话见鬼的话后便不言语了,一直等到三杯兑水朗姆酒送上来。接着,他便开枪了。这可谓是非常特殊的一枪。
这一枪不是用语言射出来的,而是演了一幕哑剧,并且明明白白是对着我演的。他搅拌兑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对着我搅拌的;他尝了一口兑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对着我尝的。他一面搅拌,一面品尝着酒,不是用送来的汤匙,而是用一把锉子。
他的动作是别人看不到的,只有我才能看到那把锉子。他搅拌完酒后,把锉子拭干,装进衣服的胸袋之中。我认出那是乔的锉子。我明白他一定认识我遇见的那个犯人。现在,我看到了那把工具,坐在那里凝视着他,心神恍惚,而他则倚在那张长靠背椅上,再不睬我,却大谈特谈起萝卜。
每逢周末晚上,我们村子里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愉悦的情感,到处被弄得干干净净。人们都要安安静静地休息一下,以迎接下一周的新生活。这也使乔有勇气敢于在星期六晚上在酒店里比平时多待半小时。今天,这半个小时和兑水朗姆酒都结束了,乔便起身告辞,拉着我的手向外走去。
“葛奇里先生,请稍等一下,”陌生人说道,“我想起在我的口袋里有一枚崭新发亮的先令,我想就送给这个孩子吧。”
他从掏出的一把零钱中找到这个先令,用一张皱巴巴的纸包好,然后才给我。“这是你的!”他说道,“记住!这是你自己的。”
我对他表示了谢意。虽然这已超过了礼貌的范围,可我仍是盯住他看,同时紧紧依偎在乔的身边。他对乔说了晚安,又对沃甫赛先生道了晚安(他正和我们一同离开),然而对我,他只是用瞄准的眼光扫了一下。也许,他的眼光根本就没有扫过我,因为他闭上了那只眼睛,不过,这一闭眼把千言万语都包藏其中了。
在回家的路上,即使我有兴趣谈些什么,也只能是独自一人自谈自说,因为一出三个快乐船夫酒店的大门,沃甫赛先生便和我们告别而去,而乔一路上都把他的嘴张得大大的,尽可能地用吸进的空气把朗姆酒的气味洗涮干净。我现在的思想茫无头绪,因为心里又翻腾起过去的错误行为,映出了老相识的影子,自然也不可能再想其他的东西。
我们走进了厨房。今天倒不错,我姐姐没有大发雷霆,乔也因为这件不寻常的事大着胆子把那枚崭新发亮的先令的来历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她。“我敢担保这是假先令,”乔夫人得胜似的说道,“要是真先令他就不会给一个孩子了。拿来让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