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戴的是制帽,明明有校徽呀!”
“是冒牌吧?既是落云馆的学生,为什么擅自侵入?”
“是因为球飞进去了。”
“为什么叫球飞进去?”
“可它就飞进去了嘛。”
“混帐东西!”
“下不为例,这一回就饶了我吧!”
“面对来历不明的人翻墙闯进私室,哪里有人会轻易放走?”
“不,我是落云馆的学生,这是没错的。”
“既是落云馆的学生,问你是几年级?”
“三年级。”
“说准了吗?”
“是的。”
主人回头朝屋里喊道:“喂,来人哪,来人!”
埼玉县生人的女仆拉开纸格门,“嗳”地应声走来。
“到落云馆去带一个人来!”
“把谁带来?”
“谁都行,给我带来!”
女仆虽然答应了一声“是”,但是,由于前庭光景奇怪,出使的目的不清,事件的经过自始至终都十分无聊,她便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是嘻嘻地笑着。主人却想打一场大战,想充分发挥一下上火的本事。在这关键时刻,自己的佣人当然应该同仇敌忾。但她不仅不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反而边听吩咐边嗤嗤地笑,这使主人愈发遏制不住,能不烈火攻头?
“不是告诉你了吗,谁都行,叫一个来!听不懂吗?管他是校长,干事,还是首席教师……”
“把校长先生……”女仆只知道有校长。
“不是告诉你了吗?管他是校长,干事,还是首席教师!听不懂吗?”
“若是谁都不在,叫个杂役来也行吗?”
“胡说!杂役懂个屁!”
事已至此,女仆明白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便应一声,出发了。然而,出使的目的仍然摸不清头脑。他正担心,只能叫来个杂役,不料,刚才讲伦理学的老师从正门走来。主人单等他安然落坐,便立刻开始谈判。
“适才这小厮胆敢擅入敝宅……”用的是《忠臣榜》戏曲里的古老道白,量又略带讥讽地收尾说:“确实是贵校的学生吧?”
伦理课教师毫无惧色,泰然自若地将站在庭前的勇士们扫了一眼,又将眼珠照旧对准主人,做了如下答辩。
“是的,都是敞校学生。我们一直教育学生不要这样,可他们总是不听话……你们为什么跳过墙来?”
学生毕竟是学生。他们面对伦理课老师一言不发,没人开口,都规规矩矩地挤在院落的一隅[yú],宛如羊群遇上了大雪。
主人说:“球飞了进来。倒也是难免的事嘛!既然与学校结邻,总要不时地有球飞进院里来的嘛!不过……他们太凶了。即使翻过墙来,也别出声,偷偷把球拾去,也还可以饶恕……”
“所言极是。敝校尽管一再告诫,怎奈人多手杂……今后必须很好地注意。如果球飞进了院子,必须从正门进去,打个招呼再去拾球。听见了吗?……学校太大,总是叫人太操心,没办法。不过,运动是教育上必需的课程,总不好禁止的。可是一允许,就惹出麻烦来。这一点,无论如何请多多原谅。另一方面,今后一定从正门进院,打个招呼再拾球。”
“好,既然这么通情达理,那就好说。不论投进来多少球都无妨的,只要从正门进来,给个知会,也就算不了什么。那么,这名学生交给你,托你带他回去吧!噢,有劳大驾,对不起!”
主人照例致歉,照例是些虎头蛇尾的言词。伦理课老师带着丹波国的笹山好汉从正门回到落云馆。
咱家所谓“大事件”,至此告一段落。如果耻笑:“这算得了什么大事件?”那就任你笑去。顶多可以说,这不是他们的大事件。可咱家是在叙述主人的大事件呀,并不是叙述他们的大事件。如果有人谩骂主人“虎头蛇尾”、“强弩之末”,奉劝他不要忘记,这正是主人的特色;不要忘记,主人之所以成为滑稽小说的题材,也正寓于这些特色之中。如果批评主人竟和十四五岁的孩子较量,实在愚蠢,这,咱家也是同意的。大町桂月就曾抓住主人说:“你还没有去掉孩子气?”
咱家既写完了小风波,现在又写完了大事件,下面想描绘一下大事件发生后的余波,作为全篇的结尾。
咱家笔下的一切,说不定有的读者以为是信口开河哩!然而,咱家绝不是个轻薄的猫。字里行间,处处包藏着宇宙间的巨大哲理,这是毋须赘言的。那字字句句,层次井然,首尾呼应,前后映照,认为是琐谈闲话而漫然浏览的读者感到陡然一变,成了不易读懂的经典之作。这就决不容许躺着看或伸着腿一目十行等丑态表演,据说柳宗元每当读韩愈的文章,甚至先用蔷薇花泡水净手。那么,但愿读者对待咱家的文章,至少能自己掏腰包买本杂志,切莫干出那种没规矩的事——凑凑付付,借朋友的书看。
下文所述,咱家称为“余波”。假如有人认为“既是余波,自然无聊,不须卒读”,他一定会追悔莫及。必须从头至尾,细心精读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