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马蜂窝的阵地说起。假如以为这种战争还需要什么阵地,那就错了。一般人嘛,提起战争,以为只在沙河、奉天①或旅顺,似乎除此之外便无战事。至于爱好史诗的野蛮人,则一味地联想那些夸大渲染了的战斗场面,什么阿喀琉斯②拖着赫克托尔在特洛伊绕城三匝啦,燕人的张飞站在长坂坡桥上,横起丈八长矛,喝退曹兵百万啦等等。随他怎么联想都好。然而,以为此外没有战事那就有欠公允。
①沙河:辽宁省旧名。奉天,今沈阳。
②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英雄。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描写了他击毙特洛伊城守将赫克托尔,使希腊联军转败为胜。
只有在远古蒙昧时期,也许进行过上述那种荒唐的战争。然而,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在大日本国京城的中心,那种野蛮行为已经属于不可能出现的奇迹。学生们再怎么骚动,也不会比火烧警察署闹得更凶。照此说来,卧龙窟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八百健儿的战争,列为东京城有史以来大战之一,也并不过分。
左丘明写鄢陵之战①,也是从敌军营寨下笔。自古以来精于记叙的作家无不采取这种笔法,已是惯例。因此,咱家首先述说一下敌军布阵,也就无可厚非了吧!
①左丘明叙述鄢陵之战:左丘明是中国春秋时史学家,鲁国太史,双目失明。相传著《左传》。鄢陵,春秋时鄢国之地,今河南鄢陵西北。公元前五七五年,晋军大败楚军于此,史称“鄢陵之战”。
那么,首先看看敌营是怎样的阵势为好,但见篱墙外排成一列纵队,可以断定,他们的任务是诱我主人跨入战斗圈子。敌人吵吵嚷嚷:“不服?”、“不服,不服!”、“糟了,糟了!”、“他不出来!”、“没溜吗?”、“不会溜的。”、“叫两声给他听听!”、“嗷,嗷!”、“汪、汪、汪”……随后是纵队全体发出一片呐喊声。
纵队稍右的操扬上,有炮队选了个险要之地设阵。一名将领手握大号研磨棒,面对卧龙窟伺机出击。他迎面隔三丈多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人;研磨棒后面也站着一个人,面对着卧龙窟站得笔直。如此相对而立、一字排开的,是炮手。据说,这是在练棒球,决不是做战斗准备。咱家是个球盲,不知棒球为何物。不过,据悉这是从美国进口的一种游戏,在中学以上的学校运动中,是最时髦的体育项目。美国是个专能想些花花点子的国度,说不定正因为肯把被误认为炮弹也无妨、而且扰得四邻不安的游戏教给日本,才表现出足够的感情哩!还有,美国人是把这当成一种运动和游戏?既然纯粹的游戏都具有如此惊得四邻不安的力量,那么,根据情况,用作炮弹,也会十分顶用的。据咱家观察,只能这么看:美国人是想利用运动之技,收到炮击之功。任何事情都是人嘴两层皮,咋说咋有理。既然有人借慈悲之名,行诈欺之实,口称灵感,却偏爱上火,那么,难保不在玩棒球的名目下打起仗来的。别人说的大的指的是世上普通的棒球,而咱家前边叙述的炮战,却是限于这种特殊场合的棒球,即攻城炮战术。
下文再介绍一下达姆弹的发射方法。一字排开的炮兵行列中,有一人右手攒着达姆弹,向拿大棒的人投去。达姆弹用什么制成,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像个坚硬的石球,是用皮革精心缝制的。如上所述,这种炮弹一旦离开炮手的手心,就风驰电掣般飞了出去。站在对面的人吃力地抡起那根研磨棒,将炮弹击回,也有时打不中,使炮弹飞了过去。但一般情况下都能砰的一声将炮弹打回主,飞回的炮弹来势颇猛,要叫患神经性胃炎的我家主人脑浆迸裂,那是轻而易举的。
炮手只要这么做,就足够了。周围还有凑热闹兼援兵簇拥如云。每当木棒砰的一声打中圆球。便啪啪鼓掌,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还不够劲儿吗?”、“不害怕吗?”、“折服吗?”
如果仅止于此,也还没有什么。问题是被打回去的炮弹,三发必有一发飞进卧龙窟院内。因为他们规定,如不飞进主人家,便是没有达到攻击目标。近来各地都在制造达姆弹,价格十分昂贵。虽然是战争,也很难指望大量供应;大体上一个炮队发给一至二个,不能砰的一声就把那么贵重的炮弹报销。于是,他们又增添一个“拾球部队”,专管拾球。假如球落的地点好些,拾来倒也不费力气;一旦落在草原或院落里,拾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平时为了少花力气,总是让球落在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这时,却大相反。因为球手之意不在玩,而在于战。他们故意将达姆弹射进主人的院落。既然将球射进院内,必然要进院拾球。进院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过方格篱笆,只要他们在方格篱笆之内嘈嚷,主人就非发火不可;否则,非卸甲求饶不可;劳心过度,头脑非日渐光秃不可。
适才敌军发出的一炮,准确无误地越过方格篱笆,打落桐树的底叶,命中第二道城墙——竹篱。声音很大。牛顿的运动定律第一条中说:如无外界阻力,一旦飞出的物体总以平均速度运转。假如那棒球的动态只受这一条定律的约束,那么,主人的脑袋,此时此刻已和伊索克拉底斯的头遭到同样的命运了。幸而牛顿在定了第一定律的同时,又定了第二定律,才使主人的头在危急之秋免于灭顶之灾。牛顿的运动第二定律中说:“运动的变化与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这变化发生在直线运行的方向。”这究竟说的是些什么?有点敬谢不敏,不过,那达姆弹并不曾穿过竹篱、撞破纸屏,砸碎主人的头颅。由此看来,肯定是托了牛顿的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