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民等编《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
(2)莫道今日谩诸人好扼理,不得已向诸人道,遮里作一场狼藉。忽遇明眼人见,谓之一场笑具,如今亦不能避得也。且问你诸人,从上来有什么事,欠少什么,向你道无事,亦是谩你也。须到遮田地始得。亦莫趁口头,问自己心里,黑漫漫地,明朝后日大有事在。你若是根性迟回,且向古人建化门庭,东觑西觑,看是个什么道理。汝欲得会么,都缘是汝自家无量劫来,妄想浓厚,一期间人说着,便生疑心。问佛问祖,向上向下,求觅解会,转没交涉。拟心即差,况复有言?莫是不拟心么,更有什么事?珍重。(道原《景德传灯录》卷十九,云门山文偃禅师语录)
一般通文的人如果不研究中古语,念念,一定会感到生疏,有些地方不能确知是什么意思,也就是不全通。可是我们都承认这是白话,不是文言。可见给文言下定义,光是以不同于现代语为标准也不行。
2.2.3以口语为标准随机应变不妥
但是,脱离口语偏偏是文言的最重要的性质,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白话是现代人可以用听觉去了解的,……文言是现代人必需用视觉去了解的。”(《文言和白话》)重要,难41文言和白话于割舍,似乎就不如设法调停,用个就事论事的办法,说文言是脱离口语的书面语言,所谓脱离,或者是脱离当时的口语(也就必致脱离现代的口语),如《史记》《汉书》之类;或者是脱离现代的口语,如《尚书》《论语》之类。这办法近于对症下药,由功效方面看相当好,它使我们能够断定,《史记》《汉书》之类是文言,《尚书》《论语》之类也是文言。不过这样东食西宿,理论上有问题。其一,我们怎么知道,对付《史记》《汉书》之类可以用“当时的口语”,对付《尚书》《论语》之类不能用“当时的口语”?很明显,那是因为先确诊了“症”,所以知道应该用什么药,就是说,因为早已认定《尚书》《论语》之类是文言,《史记》《汉书》之类也是文言,所以其后才决定用“现代的口语”对付前一个(不这样,《尚书》《论语》就可能成为白话),用“当时的口语”对付后一个。这是因果倒置,或先斩后奏。其二,作为定义,提出的本质属性不能适用于同类事物的全部,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2.2.4从时间方面分辨不明确
“五四”时期文学革命,主张改用白话写,说文言是古人用的死语言,白话才是现代人用的活语言。这是从时间方面说明文言和白话的分别,错不能算错,可是意思不够周密,也没有触及要点。因为,一,古人写的不尽是文言;章太炎、王国维等不能算古人,可是写的仍旧是文言。二,死语言,就算早已死了,如果把它看作研讨的对象,总该说明它究竟是具有什么性质的语言,才能使人有个明确的认识,只是从时间方面说它已成过去是不够的。
2.3.1要依常识先认定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