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联仍从李主簿这边落笔,不说诗人遇上李主簿,而说李主簿在傍晚时遇上了一位北归的客人,依然不舍旧情,仍然热情接待。诗至此,便戛然而止,至于主客相会后的情景,便全留在诗外,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品味。
通观全篇,诗人纯从客位去描绘抒写,诗中所突出的,是居于客位的李主簿的形象与感受,而将诗人主观的感受融化在客体之中。如此写来,别有情韵。
送 终
韦应物
奄忽逾时节,
日月获其良。
萧萧车马悲,
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
一旦异存亡。
斯须亦何益,
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
南望郁苍苍。
日入乃云造,
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
临决但遑遑。
方当永潜翳,
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
封树已荒凉。
独留不得还,
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
啼号捉我裳。
即事犹仓卒,
岁月始难忘!
韦应物诗鉴赏
大历十三年(778)冬,韦应物的结发妻郑氏去世了,他悲痛欲绝,写了多首悼亡诗以示悲悼,此为其中一首。
这首《送终》诗,是抒写送葬的场面和诗人惨痛的心境的。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只是质朴地叙写了整个送葬过程:选定日子,灵柩出发,出了长安南门,远望墓地郁郁苍茫,日暮时到达墓地后,诗人失声痛哭,露宿守灵。次晨封墓完毕,诗人凄凄惶惶与妻子的遗体诀别,孩子们知道从此永远失去母亲,牵着父亲的衣裳哀哀哭号而不忍离去。诗人最后说:
葬事虽然办得十分草率匆忙,但这个日子我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全诗信口而出,不加修饰,不用典故,却真挚哀婉,悽恻动人。在艺术上,《送终》诗最感人之处在于叙事时笔端充满感情,“淋漓倾注,宛转侧折”,分不出究竟是在叙事,还是在抒情,情与事已经浑然一体,水乳难分。而叙事时又十分简净,抓住典型细节决不作琐细的现象罗列,这样写,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于空泛粗疏。读了“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这几句诗,一群孩子牵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亲悲啼的情景如在眼前,令人顿洒同情之泪。
此外,这首诗由于能“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因而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如诗中写到“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这种生死阻隔的感情时,诗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又进一步写了两句心理活动: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跟妻子的遗体诀别,多延长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转念一想,暂时的延长又有什么用呢?妻子的遗体最终还是要埋葬在山冈上的啊!这一“旁写曲诉”,使诗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它将诗人表面旷达、实质极其哀痛留恋的心情表现得深细婉曲。
对芳树
韦应物
迢迢芳园树,
列映清池曲。
对此伤人心,
还如故时绿。
风条洒余霭,
露叶承新旭。
佳人不可攀,
下有往来躅。
韦应物诗鉴赏
这是一首悼亡诗。诗人于宝应元年(762)结婚,时年二十六岁。婚后十几年,夫妻“宾敬如始来”,感情非常融洽。不幸妻子中年病逝,抛下丈夫和儿女。
中年丧偶是人生最大的不幸,更何况他们是一对感情深挚的夫妻。诗人异常感伤,写下悼亡诗十九首,这是其中的一首。
首二句是起兴兼比喻:“迢迢芳园树,列映清池曲。”“迢迢”,高大美好的样子。这两句既是对园中实景的生动描绘,也是对昔日美好夫妻生活的比喻;比喻美好的夫妻,如鱼得水之欢欣。如芳林映清池之和谐,但是,妻子故去了,园中之景尚存,因而引出次二句的慨叹:“对此伤人心,还如故时绿。”芳树碧绿,池水清清,美景一如故旧,唯独不见妻子的倩影。物依旧,人已故。睹物思人,诗人追念之情缕缕传出。
“风条洒余霭,露叶承新旭”,是承“还如故时绿”而来,意思是芳树新美,远枝摇摇,在微风中露水从远枝风条中抛洒;露叶青翠如碧,迎接着朝阳的升起,承受着旭光的照耀,显得新美可爱,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