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脚上穿着一双褐色的翻毛皮鞋,前头已经磨秃发亮,左脚那只还开了绽。靠在她身边那个小女孩,一头乱蓬蓬的黄发,约有七八岁的样子。女孩伸出两个攥紧的小拳头,放在她的面前,说:“猜!”她漠然地指指女孩的左手。“又错了。”女孩欢叫着张开右手,显出手心中的一颗粉红色的糖豆,然后把糖豆掩在嘴里。“别吃了,”她拨弄了一下女孩的手,说,“看看你这口烂牙,还吃。”“谁让你猜错了呢?你猜对了我就不吃了。”女孩振振有词地说着,又把两个小拳头伸到她的面前,说:“你猜。”“我不猜!”“你猜嘛——”“不猜!”……女孩用穿着红色人造革靴子的脚,笨拙地踢着她的腿。她把女孩揽住,按在座位上,说:“别闹了,看,司机来了,要开车了。”
汽车驰出车场,在通往乡下的大道上,哞哞地吼叫着加速,颠簸着快了,更快了,路边的树开始往后倒了。女孩跪在座位上,脸贴着玻璃,看外边的风景。我咳嗽了一声,低声说:“江秀英,老同学,不认识我了?”江秀英没有回答我的问话,只是对着我笑了笑。车钻进铁路下的涵洞,她微笑着的大脸盘开放在幽暗的车厢里,宛如一朵葵花。
其实心跳、脸红都是自作多情的表现,在江秀英的心目中,我这个小学同学,大概连新华书店门市部门前那棵歪脖子柳树都不如。二十年前,我当兵提干后第一次回来探家,听说江秀英在新华书店卖书,就穿着崭新的军装骑车进县城见她。我在军装里边套了一件雪白的的确良衬衣,衬衣的领口从军装的领口里露出来大约一厘米。我的脚下还穿了一双三接头的黑色牛皮鞋,擦得能够照清人影。为什么我的皮鞋能够照清人影?因为我发明了一种擦皮鞋的方法:将鞋油摊到鞋面上后,再滴上两滴醋,然后用鞋刷子蹭十分钟,再用绸布蹭十分钟。除了新军装、新衬衣、亮得如同镜面的牛皮鞋之外,我还戴了一块钟山牌手表。手表尽管是借了战友的,但是我既然已经提干,买块手表是迟早的事儿。为了让手表显出来,我将袖口挽上去一截。这也是人之常情,“留分头的不戴帽,镶金牙的开口笑”,戴手表的自然要挽袖子,否则那手表不是白戴了嘛!我自认为打扮得已经完美无缺,而且在路上我感到很多女人当然也有男人都用热辣辣的目光看着我。女人看我是喜欢我,男人看我是羡慕我或者是嫉妒我,他们的目光大大地增强了我的信心。进了新华书店门市部,果然看到她站在儿童读物专柜前,眯缝着眼睛,目光迷茫,不知道在想什么。她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激动不安的心情顿时冷却下来。我在路上想象着,当我英姿勃发地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一定会从柜台里蹿出来,情不自禁地抓住我的手,使劲地摇晃着,用她的清脆的像铜铃一样的声音说:哇!皮匠,是你?或者,更夸张一点,她会大叫一声,身体摇晃着,然后昏倒在地……但事实上她既没有跳出来抓住我的手大喊大叫,更没有昏倒在地,她眯缝着眼睛,目光迷离,好像一只正在胡思乱想的母兔子。我故意地咳嗽了一声,想把她从迷茫中国唤醒,让她注意到我的到来,但她毫无反应,依然是一脸母兔子表情。我很想走到她的面前,用自认为很标准的普通话对她说:江秀英同学,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皮小江,皮匠呀,老同学啦!但是她的冷漠表情吓退了我。我低下头,走到农业知识专柜前。农业知识专柜前的那个瘦得像一根电线杆的姑娘满面笑容地对我打招呼:解放军同志,想要什么书?尽管这个瘦姑娘的笑脸不好看,但毕竟是笑脸,不能不理。我将目光投射到她身后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本名叫《养兔手册》的小书,就指了指,说,要那本,养兔子的。她满面狐疑地将那本养家兔的书取给我,脸上的笑容基本上消失干净。我翻阅着手册,好像看得很专注,其实我的全部心思都在身后的儿童读物专柜那里,都在江秀英的身上。我翻阅着兔子书想着江秀英,安慰着自己,江秀英肯定不是故意地冷落我,十几年前,我还是个穿着破棉袄流鼻涕的丑八怪,现在我是一个英武的军官,如此大的反差,她怎么可能认出我?我掏出钱买了这本我并不需要的书,然后,故意地提高了声音,问眼前的瘦姑娘:请问同志,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江秀英?瘦姑娘瞪圆眼睛,问我:你认识她?我说我们是小学同学,十几年没见面了。瘦姑娘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她对着我身后努努嘴,说那不就是江秀英嘛!然后她就大声说:江秀英,你看看这是谁?我急忙转回身,往前跨了几步,问:江秀英,还认识我吗?她浅浅地一笑,腮上出现了两个已经变长的酒窝,然后她的那张脸就恢复了冷漠。她的嘴唇动了动,仿佛要说话,但终究没说。我感到满脸发烧,手足无措,并不是因为羞涩,而是因为尴尬。我抱着满腔的热情来看她,脑袋里存在着许多美丽浪漫的幻想,但她仅仅是一笑了之。我痛感到我是热脸贴在了冷屁股上,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那一刻我的处境真是难受,我没回头就好像看到了瘦姑娘脸上的冷笑。但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解脱自己的方法。我说:买本书。她问:哪本?我胡乱地往书架上指指,说:那本。她拿起一本,问:是这本吗?我说:对,是这本。她说:三毛六。我给了她一元钱,她找给我六毛四。然后她在书的背面盖了一个新华书店的纪念章,就把书给了我。我接过书,说:谢谢。然后我就目不斜视地走出了书店。我跨上自行车,发疯般地蹿出了县城。车子的前轮轧在一块石子上,猛地一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当我迷迷糊糊地从砂石路上爬起来时,手掌上渗出了鲜血,军裤膝盖处,破了一个拳头大的窟窿。哎哟我的军裤啊!我将自行车拖到路边,一屁股坐下,很想哭,但是哭不出来。我心中恨恨地想:江秀英,你不就是一个新华书店的售货员吗?有什么了不起?你不理老子,老子还不理你呢!心中暗暗地恨着,骑上车子赶路,但江秀英那一轮圆月般的脸盘和那两只长得很开的大眼睛以及腮上的酒窝固执地在我的脑海里晃动着,其实我忘不了她,更恨她不起来。在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当时正在公社报道组里混事的孙黄,他骑着一辆破车子,车子的前轮胎破了,用一根白色的牛皮绳子捆扎着。车子没有链盒,可能是怕把裤脚绞到链子里,他将一条裤腿高高地卷起来,看起来很滑稽。他见到我,从车子上蹦下来,抓住我的手,激动地摇晃着。他说:伙计,你混好了,咱们那班同学,数你混得好。我说你混得也不错吗。他说:什么呀,报道员,像一个狗腿子,还是个临时的。我说:你也可以去当兵吗,部队里喜欢耍笔杆子的,你如果当了兵,用不了两年就能提干,我给你打包票。他沮丧地说:我血压高,还是色盲,当兵这条路,这辈子是走不通了。然后他问我去县城干什么,我说去买了两本书。他兴奋地说:见到江秀英了没有?见到宋宝森了没有?他们都在新华书店工作。我说没见着。他说:这两个人正在谈恋爱呢。这怎么可能?我说。这怎么不可能呢?孙黄说,噢,你大概还记得那件事,听说起初江秀英不太愿意,后来宋宝森把自己的一根手指剁下来,她就愿意了。接着他又说:人家都是吃商品粮的,跟我们这些庄户孩子不一样。我说,吃商品粮有什么了不起?他愣了一下,说,对对对,你也是吃商品粮的了,提了干就是国家的人了,你现在完全可以跟宋宝森拼一拼了,要不要我给你们牵牵线?我说,你胡说什么?人家江秀英是大美人,我这张脸如何配得上?他说:男人不靠脸,靠地位,你老兄回去好好混吧,混到个营长,别说江秀英,就是咱们县剧团里的于丽莎也会跟在你屁股后边打转转!于丽莎是我们县剧团的演员,在《红灯记》里演铁梅,号称全县第一美人。我说伙计别大白天说梦话了。他说怎么是说梦话呢?只要努力,这是完全可能的,就看你努力不努力了。
可惜我刚混到连长就转了业,起初安排在县机械厂当武装部干事,武装部撤消后,又去当保卫股干事,后来工厂倒闭,我就下了岗,现在我是一个修鞋的,我的爹会修鞋,我的外号“皮匠”就是这样来的。原来我想这辈子可以不必再干这个下贱的职业,想不到人到中年后,为了生计,我只好子承父业,成了一个手艺不错的修鞋匠。而我的同学孙黄,在这将近二十年间,由报道员而新闻干事,由新闻干事而团委书记,由团委书记而公社党委书记,由公社党委书记而县委书记,不久以前,又由县委书记荣升为全省最年轻的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