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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6  ★★★收藏章节〗〖手机版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著!”我没好气的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萧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懂,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著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著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的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的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的说:

“教我唱!好吗?”他教了我,十分细心的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的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的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他笑笑,没有说话。“你什么时候走?”“快了,下星期,或者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送你。”我说,想让自己坚强起来,我向来自认为是个坚强的孩子的。但是,泪水升到我眼眶里来了,我抓牢他的手,哽塞的重复了一句:“我要去送你。”

他突然揽住了我,把我的头拥在他的胸前,他的嘴唇轻碰我的前额。他喃喃的说:

“好孩子,别流泪!宝宝!”

听他叫“宝宝”,我哭了。始终,我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有一份强烈的依恋和崇拜。听他用亲密的声音叫宝宝,使我肠为之折,我像孩子般攀住他,近乎撒赖似的说:

“不要走!不要走!”“别哭,珮容,”他说,“我还会再见你一次,下星期天在植物园见!”“你一定要走吗?你是个狠心肠的人!”我叫。

他叹息了一声。“下星期天,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