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人自杀
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好人自杀。
好人自杀,原因很多。有些名震国际的作家、艺术家也走这条路,是出于对生命的特殊感悟,虽然高贵却毕竟罕见,不宜作为普遍现象来讨论。我感兴趣的是古往今来大多数普通好人的自杀原因。
只要稍稍闭眼一想,有一个原因就会立即浮现出来,并且几乎毫无争议地占据主要地位,那就是:为了名誉。
为了名誉,这么多善良无辜的躯体居然愿意撕裂自己、殒灭自己,结束自己的存在状态,细细想来,实在让人震颤。有时在电视中看到世界某地一些动物在海滩边上或密林深处自杀,已经使我们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何况我们说的是人,而且是好人。逼迫好人自杀的一定是邪恶,但好人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要去怕邪恶?可见还有一种比邪恶更为恐怖的力量横亘其间。
一九三五年阮玲玉自杀留下的遗言是“人言可畏”,“我不死不能明我冤”。我们未成年时从书上读到这个遗言十分困惑,心想面对一些闲言碎语何至于此,不予理睬,或大声抗辩,不就结了?后来随着年龄增长才慢慢知道,人世间有一种东西你即便不理,它也在盈缩消长,你如去对抗,则往往劳而无功,甚至适得其反,而它又是那样强大而恒久,几乎能够决定你的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那就是所谓名誉。对于闲言碎语,阮玲玉可以怒目而视,但对它,阮玲玉只能瑟瑟发抖。因此,并不是人言可畏,而是名誉可畏。人言是纯粹的客体,名誉却可以笼罩自己,如果坦直地说名誉可畏,就会分不清自己该承担多少责任,它成了一种神秘而巨大的恐吓。
在阮玲玉自杀四十余年后的一九七八年,我家乡的一位女青年在边疆农场受到严重毁谤,而在当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反毁谤机制,丧魂落魄的她就在一次射击训练中把枪口指向了毁谤者。她成了杀人犯而理所当然地被捕,并且必将重判,这是她意料中的,因此她的举动至少有一半也可算作是自杀。没有想到的是,当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报纸上以整版篇幅公布之后,她在狱中收到了难以计数来自全国各地的同情信件。那时人们刚从“文革”浩劫的阴影里走出,对于人身毁谤、名誉侵害,有普遍的切肤之痛。无论是她还是同情者,都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
我原先一直想用远眺或俯视的目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因为近距离的刺痛往往不适合文学情怀,但事实上却很难做到。你看,就在我写前面几段文字的时候,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颗高贵的灵魂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而殒灭了,那是日本继黑泽明之后最杰出的电影导演伊丹十三。伊丹是一位勇敢的文明斗士,他与妻子宫本信子拍摄的电影强烈地抨击时弊,揭露黑社会,并号召人们与之斗争,因此引起黑社会各暴力团伙的刻骨仇恨,一再威胁恐吓、袭击骚扰,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使他屈服。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像戴安娜王妃那样遇到了以追踪偷摄为业的“狗仔队”,一家杂志刊登了他与一位年轻女职员一起走路和交谈的照片,并借此说他们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伊丹原定就此发表声明,不知怎么突然改变主意,决定自杀,他在遗书上写道:“新闻界各位,我愿意以死来证明我的清白,除此别无他法。请诸位今后多多关照官本信子,她是日本最好的妻子、母亲和演员。”在放着这份遗书的办公桌上,电脑屏幕仍显示着宫本信子的照片,他是看着爱妻的照片写遗书的。
为什么面对暴力团伙能够如此坚强的硬汉子,会在捕风捉影的照片和谣传前消灭自己?因为暴力袭击不仅无法损害他的名誉反而会使他大大增光,而那个看来十分无稽的谣传却是一切仇恨他和热爱他的人都会密切关注的,在这种关注中,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妻子,以及那位女职员,都不具备让人信服的辟谣身份,不管怎么说都尴尬,而除了他们三人,又有谁能说话?按照我以一个男人立场的猜测,伊丹自杀未必全然为了自己单方面的名誉,他太爱妻子,生怕妻子因此落入一个被人指点、嘲笑而有口难辩的可怕境地,只得用自己的生命做个名誉的救生圈抛给她。
那家杂志在伊丹死后成了人们指责的对象,只好发表声明,一是对伊丹之死表示深切哀悼,二是宣称本杂志没有违反新闻法。是的,这未必构得成犯法,但由于按动了社会神经网络中有关名誉的按钮,其恶果远远超过了那些暴力团伙。在名誉问题上,越高贵的群落往往越脆弱,要伤害他们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