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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6  ★★★收藏章节〗〖手机版

“真抱歉,小女临时有点事,不能接待您。”老先生说,语气显得十分不自然。“哦。”罗亚纬反感的看看江老先生,因为他刚刚才听到江怡的声音。“我常听到小女谈起您,”江老先生客气的说,正要再说话,纸门突然拉开了,江怡脸色苍白的站在门口,眼睛迷迷蒙蒙的,像一尊圣洁的石膏像。她直望着罗亚纬说:

“亚纬,我要给你介绍一位朋友,请到里面来!”

她让开身子,示意罗亚纬进去,罗亚纬愕然的站起身来,江老先生也站起说:“小怡!”“爸爸,”江怡说:“你别管我吧!”说完,她让罗亚纬走了进去。罗亚纬发现他走进了一间光线很好的书房,有两面大玻璃窗。现在,窗前的一张椅子里,正坐着一个乱发蓬蓬的青年,他狐疑的倾听着走进来的声音,茫然的用眼睛搜索着四周。于是,罗亚纬发现他是个瞎子,不仅如此,接着,他又发现这个青年已经失去了一条腿。

“亚纬,你看,这是我的表哥,也是我的未婚夫,我们订婚已经十年了!”江怡说,走到那青年身边,凝视着他,在那一刹那,罗亚纬发现她的眼睛焕发而明亮,那份空空洞洞渺渺茫茫的神情已一扫而空。他立即明白了,她的世界在这儿,这椅子上坐着的,才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看得到的东西!

“小怡,你在做什么?”那青年问,语气显得十分严厉。

“表哥,我给你带来一个朋友,罗亚纬先生!”江怡说,把她的手放在那青年的乱发上。

“走开!小怡!”那青年愤愤的叫:“什么时候你才能不来烦我!”“亚纬,”江怡仍然站在那儿,慢吞吞的说:“你看到了没有?为了他我不能接受你,我不能接受任何人。五年前的一次车祸,使他失去了眼睛和腿,也失去了我的心。我不在乎他失去的眼睛和腿,但我必须找回那一颗心,我必须!”她跪倒在榻榻米上,把她的头放在那青年的膝上,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那青年想推开她,但她抓住了他的手,继续说:“表哥,你一直想把我推给别人,现在罗亚纬在这儿,告诉他吧,告诉他你不要我,我就马上跟他走!”

那青年浑身颤抖,用手抚摩着江怡的头发,沙哑的说:

“小怡,你……一定要这样?”他的手揉乱了江怡的头发,接着就死命的搂住了她。罗亚纬茫然的站着,开始明白自己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他默默的望着面前这一对情人,然后,一声不响的退进了客厅。老人也跟了出来,歉然的望着罗亚纬说:

“罗先生,真抱歉,请您原谅。千万不要以为这一幕是预先安排的,小怡本来准备和您出去玩的,但临时又变了,他们这一对真让人难过,她表哥抵死不接受她,她却认定了他,小怡这孩子真……唉!”老人叹了口气,眼角上是湿润的。

“不用说了,”罗亚纬说:“我了解。”

走出了江家,罗亚纬觉得心里一阵茫然,仿佛失去了什么,又仿佛获得了什么。走了几步,就是他们每天一起等车的街口,罗亚纬站住了,看着那块停车牌子,恍恍惚惚的感到江怡那对大而空洞的眼睛,正浮在车牌上面。他走过去,把身子靠在车牌上,燃起一支新乐园,迷迷糊糊的注视着烟蒂上的那一点火光,空虚的对自己微笑。

“她已经找到了她的世界,”他想:“这之后,该轮到我迷失了!”远远的,一辆公共汽车驶了过来,罗亚纬怔怔的注视着那两道强而有力的车灯。车停了,他机械化的跨进了车厢。“早知道一定有终站,就不应该有起站。”他模模糊糊的想,茫然的望着车窗外面,事实上,他什么东西都没有看到。寻觅

沿着热闹的衡阳街,沐浴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的光线下,思薇向前面无目的的走着。街上,行人像一条条挤在鱼缸里的热带鱼,那样匆匆忙忙的穿梭不停。汽车喇叭震耳欲聋的长鸣不已,车轮子辗碎了夜,柏油路面上交织着数不清的车轮印迹和行人的足痕。思薇低垂着头,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慢条斯理的,漠然的,不慌不忙的走着。瘦瘦长长的影子不留痕迹的滑过了灯光灿烂的街头。在万万千千匆忙的人群里,她是个毫不引人注意的小角色。

风很大,秋末冬初的天气,一到了晚上,就显得特别的寒意深深。思薇披着那件米色的、学生样式的旧风衣,似乎抵御不了多少寒气。可是,对于那扑进衣襟里的风,就像对于周遭的人群,以及时时在她身边狂按喇叭招揽生意的计程车一样,她都同样的满不在乎和漠不关心。穿过了衡阳街,转入了成都路,霓虹灯好像更亮了。慢慢的踱着步子,她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霈的声音:“算算看,思薇,整个台北市有多少街道上,有我们共同走过的足迹?”真的,有多少街道?在去年的秋天,以及再前一年的秋天,他们都并肩走过,每一条街,每一条小巷。她的手插在他的风衣口袋里,让他的大手握着。迎着恻恻轻寒的风,有时,还有些儿迷迷蒙蒙的细雨。他们走过那些街道,从人多的地方,走到人少的地方,从大街转入小巷。缓缓的、慢慢的走着,什么目的都没有,只为了享受那份共有的时间,和那份共有的夜色。“思薇,冷吗?”他常常侧过头来,轻轻的问一句。不!不会冷,走在他的身边,她从没有觉得过冷。虽然每次和他分手后,回到家中紧密的小屋里,她反倒会觉得一屋子盛着的都是冷。但,在他旁边,她从不知道冷。街头漫游的习惯,是因他而养成的,和他认识之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共同在街头漫步一次。风是那样的柔,夜是那么的美,她领略了过多的东西,常暗暗希望时间停驻,她能这样和他并肩走一辈子。但是,时间没有停驻,她也没有和他走一辈子,他单独的走了,那是去年的冬天——他远渡重洋,去完成他的学业,把一切未来团聚的美梦,抛给了她。

他刚走的那一段时间,她根本不知道做些什么好,整天只能懒洋洋的守着信箱,神经兮兮的哭湿一条条的小手帕。然后,他来信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