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着大地。那些青草,迎着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的茁长着。李梦真醒了,枕着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草都压得瘪瘪的。“唔,郊外,真好。”他喃喃的自语,环顾着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的散布着,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
“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