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然后——反正我挺了起来,爬走了。不,不要认为我不愿接受一位穷老太婆的施舍——我已不在乎这种事情了。只是那个地方我再也待不下去了。你刚才谈到了勇气。如果当时你看到了我那副模样,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每天晚上,大约到了黄昏的时候,剧烈的病痛就会发作。一到下午,我就独自躺在那儿,望着太阳慢慢地落下去——噢,你明白不了!现在看到日落我就觉得难忍!”
一阵长久的沉默。
“呃,然后我就到处游荡,看看我能在什么地方找到活干——待在利马我会发疯的。我一直走到了库斯科,在那里——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给你讲起了这些陈年旧事,它们甚至都说不上有趣。”
她抬头望着他,目光深沉而又严肃。“请你不要这么说。”
她说。
他咬了咬嘴唇,又扯下了一片垫毯的流苏。
“要我往下说吗?”他在片刻之后问道。
“如果——如果你愿意的话。对你来说回忆往事恐怕是痛苦的。”
“你认为不讲出来我就忘了吗?那就更糟。但是不要以为事情的本身让我难以忘怀,忘不了的是我曾经失去过自制。”
“我——不是很明白。”
“我是说,我曾经丧失了勇气,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懦夫。”
“人的忍耐当然是有限度的。”
“对,人一旦达到这个限度,他就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还会达到这个限度。”
“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犹豫不决地问道,“你在二十岁时,怎么独自流落到了那里去的?”
“原因很简单,我的生活原有一个良好的开端,那还在原来那个国家的家中,然后我就离家跑走了。”
“为什么?”
他又哈哈大笑,笑声急促而又刺耳。
“为什么?因为我是一个自命不凡的毛头小子,我想是吧。我生在一个过于奢华的家庭,娇生惯养,以为这个世界是由粉红色的棉絮和糖衣杏仁组成的。后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某个我曾信任的人欺骗了我。嗨,你怎么吃了一惊?怎么回事?”
“没什么。请你接着往下说。”
“我发现我被人欺骗了,相信了一个谎言。当然了,这是大家都会经历的一点小事。但是我已跟你说了,我当时年轻,自命不凡,以为撒谎的人应该下地狱。所以我从家里跑走了,一头扎进南美闯荡,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嘴上一个西班牙语单词也不会说,而且也没有一点糊口的本事,只有白净的双手和大把花钱的习惯。结果自然是一交跌进了真正的地狱,使我不再想象虚无缥缈的地狱是个什么模样。这一交跌得太深了——等到杜普雷兹探险队过来,把我拉了出去时,正好是过了五年。”
“五年。噢,真是可怕!你没有朋友吗?”
“朋友!我——”他突然冲她恶狠狠地说道,“我从来就没有朋友!”
随后他好像对自己的冲动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接着往下说:“你不必把这太当真,我敢说我把那些事情描绘得一团漆黑,事实上最初的一年半并不那么糟糕。我那时年轻力壮,我一直混得相当不错,直到那个拉斯加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他的记号。但是在那以后,我就不能干活了。如果运用得当,火钳这件有用的工具倒是挺好的。没人愿意雇用一个残废。”
“你做什么工作呢?”
“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段时间我靠打零工为生,是为甘蔗园里的那些奴隶干活,取点什么,拿点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不行,那些监工总是把我赶走。我腿瘸走不快,而且我也搬不了重东西。后来我的伤口老是发炎,要不就是得些稀奇古怪的病。
“过了一段时间我去了银矿,试图在那里找到活干。但是一无所获。矿主认为收留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笑话,至于那些矿工,他们揍起我来真下狠心。”
“为什么呢?”
“噢,我想是人类的本性吧。他们看见我只有一只手可以还击。我终于忍受不住,然后漫无目标地流浪四方。就那么瞎走呗,指望奇迹能够发生。”
“徒步吗?靠着那只瘸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