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一星期里有那么一两回——那位太太也上楼到孩子房里来看看他。她简直像时装画报里的美人变活了,总是穿着漂亮的新衣服,新靴子,戴着新手套,很温和的微笑着。她身上有美丽的披肩和花边,还有晶晶发亮的珠宝首饰。她每次上楼,总戴着新帽子,帽子上老是簪着花朵儿,不然就挂着弯弯的鸵鸟毛,又白又软,像一簇茶花,看上去真是富丽堂皇。她公主娘娘似的向孩子点点头,孩子有时在吃饭,有时在画大兵,抬起头来对她望着。她走开之后,屋里总留了一股子玫瑰香味,或是别的迷人的味儿。在他看来,她像个天上的神仙,比他父亲,比所有的别人都高出多多少少,凡人只好远远的望着她顶礼膜拜。跟这位太太一起坐马车兜风是个大典,他坐在倒座上,一声儿不敢言语,只瞪着大眼向对面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公主出神的看。先生们骑着神气十足的骏马,笑吟吟的上前跟她说话。她也是满面春风,对大家眯着眼笑。先生们走开的时候,妈妈挥着手和他们告别,那风度真是优雅。孩子跟她出门总换上新的红衣服,在家却只穿一身棕色的旧麻布衣。有时她不在家,照管他的桃立替他铺床,他就走到母亲的房里去东张西望,觉得这屋子真是神仙洞府,又好看,又有趣,耀得人眼都花了。衣橱里挂着漂亮的衣服,淡红的,浅蓝的,花花绿绿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只美丽的铜手,挂满了闪亮闪亮的戒指,旁边还有镶银扣的珠宝盒子。屋里又有一架穿衣镜,真是神妙的艺术品。他刚好能在镜子里照见自己的头脸,看了那么多希罕物儿,脸上都傻了。他在镜子里看见桃立正在拍打床上的枕头,把它们弄松;她的影子歪歪扭扭的,又好像高高吊在天花板上。唉!你这没见世面,没人理,没人管的小可怜儿!在别的孩子们心里口里,妈妈便是上帝的别名,你崇拜的却不过是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
罗登克劳莱上校虽然是个流氓,心地倒还厚道,有些丈夫气概,能够爱女人,爱孩子。他心底里非常疼爱小罗登,利蓓加虽然不说穿他的秘密,心里却明白。她性子好,所以并不生气,只不过对于丈夫更加看不起。罗登那么喜欢儿子,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不肯露出来,只有跟孩子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尽情疼他一下子。
他时常在早上带儿子出门,看看马房,逛逛公园。莎吴塞唐伯爵性情最随和,要他把头上的帽子脱下来送人,他也肯。他的人生大事就是不断的买了各色各样的小东西放着,闲常好送人。他买给小罗登一只小马,照送礼的人自己的话,这马儿简直和大老鼠差不多大小。小罗登的高大的爸爸时常喜欢叫儿子骑在这匹喜脱伦小黑马背上在公园里溜达,自己在旁边跟着。他喜欢重游当兵时的旧地,常到武士桥去看望禁卫队里的老同事,想起当年的光棍生涯,很有些恋恋不舍。军队里的老兵看见从前的上司来了,也很高兴,都来摩弄小上校。克劳莱上校和军官们在食堂里吃饭,觉得十分有趣。他常说:“唉,我不够聪明,配不上她,这个我也明白。她不会记挂我的。”他这话一点不错,他妻子并不记挂他。
利蓓加很喜欢丈夫,对他总是非常和顺疼爱,甚至于不大明白表示自己瞧不起他。说不定她宁可丈夫颟顸些。他是她的上等佣人和总管。他受她的使唤,绝对的服从。他陪她坐了马车在公园的圆场兜风,从来不出怨言。他送她上歌剧院坐进包厢,然后一个人到俱乐部里去解闷,散场时又准时回去接她。他只希望妻子能够多疼些儿子,可是连这一点他也原谅她。他说:“唉,你知道的,她真能干,而我又不是文绉绉的人。”前面已经说过,靠打弹子和玩纸牌赢人家的钱并不需要多少聪明,除此之外,罗登又没有别的本事。
女伴一来之后,他在家里的责任就轻松了。他的妻子怂恿他到外面去吃饭,而且上歌剧院也不要他接送。她总是说:“亲爱的,别留在家里发傻,今儿晚上有几个人要来,你见了他们准觉得讨厌。若不是为你的好处,我也不高兴请他们到家里来。现在我有了一条看羊狗,没有你也不怕了。”
“看羊狗——女伴!蓓基夏泼有个女伴!多滑稽!”克劳莱太太想着这一点,觉得有趣得不得了。
有一天,正是星期日,罗登克劳莱按例和他儿子骑着小马在公园里散步,碰见上校的一个熟人,是联队里的克林克下士。下士正在和一个老先生谈天,老先生手里抱着一个男孩子,年龄和小罗登相仿。那孩子抓着下士身上挂的滑铁卢勋章,看得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