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地位上的女人,除了马车和花球之外,到处跟着伺候的女伴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些温柔的小东西往往雇着相貌丑陋的女伴,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好像她们没有同情就不能活下去,我看了非常赞赏。做伴儿的穿着褪色的旧衣裳,老是跟着好朋友坐在戏院包厢的后排或是马车的倒座上,我认为真是能够整顿风气的好榜样,譬[pì]如爱享福的埃及人一面吃喝,一面还叫当差的托着个骷髅出来兜一圈。这女伴跟骷髅一样,使人记得在名利场上混了一世不过是这样下场,倒是对于人生的一个讽刺。真奇怪,拿着漂亮的法爱白雷丝太太来说,真可以说是个钝皮老脸、久经风霜、全没心肝的女人,她的父亲甚至于为她活活气死;还有那风流放诞的孟脱拉浦太太,骑马跳栏的本领比得过英国任何男人,她在公园里亲自赶着灰色马儿兜风,她的母亲仍旧在温泉摆个小摊子过活——你总以为这么大胆的人物,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了,不想连她们都得由女伴陪着才敢露脸。原来这些热心肠的小东西没有朋友依傍着是不行的。她们在公共场所出入的时候,差不多总有女伴陪着。这些人样子寒酸,穿着染过色的绸衣服,坐在离她们不远、人家不着眼的地方。
有一晚,夜已深了,一群男人坐在蓓基客厅里的壁炉旁边烤火,炉里的火必剥必剥的响。男人们都喜欢到她家里度黄昏,她就请他们享用全伦敦最讲究的冰淇淋和咖啡。蓓基说道:“罗登,我要一只看羊狗。”
罗登正在牌桌上玩埃加脱,抬头问道:“一只什么?”莎吴塞唐勋爵也道:“看羊狗?亲爱的克劳莱太太,你这心思好古怪。为什么不养丹麦狗呢?我看见过一条丹麦狗大得像一只长颈鹿,喝!差一点儿就能拉你的马车了。要不,就找一只波斯猎狗也好,你看怎么样?(对不起,这次该我开牌。)还有一种小哈巴狗,小得可以搁在斯丹恩勋爵的鼻烟壶里。在贝思活脱有一个人,他有一只小狗,那鼻子——我记点了,是皇帝,——那鼻子上可以挂帽子。”
罗登一本正经说道:“这一圈的牌都由我记点儿罢。”往常他只注意斗牌,除非大家谈到马和赌博,他对于别人说的话全不留心。
活泼的莎吴塞唐接下去说道:“你要看羊狗做什么?”
“我所说的看羊狗不过是比喻。”蓓基一面说,一面笑着抬头望望斯丹恩勋爵。
勋爵道:“见鬼!你是什么意思?”
利蓓加道:“有了狗,豺狼就不能近身了。我要个女伴。”勋爵道:“亲爱的小羔羊,你多么纯洁,真需要一只看羊狗来保护你。”他伸出下巴涎着脸儿笑起来,乜斜着一双小眼睛对她一溜,那样子难看极了。
了不起的斯丹恩侯爵站在火旁边喝咖啡。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必剥必剥的响,越显得屋子里舒服。壁炉周围亮着二十来支蜡烛;墙上的蜡台各各不同,式样别致,有铜的,有瓷的,有镀金的。利蓓加坐在一张花色鲜艳的安乐椅上,蜡烛光照着她,把她的身材越发衬得好看。她穿一件娇嫩得像玫瑰花一般的粉红袍子;肩膀和胳膊白得耀眼,上面半披着一条云雾似的透明纱巾,白皮肤在下面隐隐发亮。她的头发卷成圈儿挂在颈边;一层层又松又挺的新绸裙子底下露出一只美丽的小脚,脚上穿的是最细的丝袜和最漂亮的镂空鞋。
蜡烛光把斯丹恩勋爵的秃脑袋照得发亮,脑袋上还留着一圈红头发。他的眉毛又浓又粗,底下两只的溜骨碌的小眼睛,上面布满红丝,眼睛周围千缕万条的皱纹。他的下半张脸往外突出,张开口就看见两只雪白的暴牙。每逢他对人嬉皮扯脸一笑,那两个暴牙就直发亮,看上去很可怕。那天他刚在宫中领过宴,身上戴着勋章挂着绶带。他大人是个矮个子,宽宽的胸脯,一双罗圈腿。他对于自己的细脚踝和小脚板非常得意,又不住的抚摸自己左膝盖底下的勋章。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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