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固然不是科学的理智,狭隘的理智,“把部分当作全体,把肉的生活当作全部生活的”,而是统制着人的生命的最高律令,“有理性的生物,即人,所必然要依据了它生活的律令”。
“这是和统制着动物的生长与繁殖,草木的萌芽与滋荣,星辰与大地的运行的律令类似的律令。只在奉行这条律令,为了善而把我们的兽性服从理智的规条的行为中,才存有我们的生命……理智不能被确定,而我们也不必加以确定,因为不独我们都认识它,而且我们只认识它……人所知道的一切,是由理智——而非由信仰——而知道的……只在理智有了表白的时候生命方才开始。惟一真实的生命是理智的生命。”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致某男爵书中,托尔斯泰亦言:“人所直接受之于神的,只有认识自己和接触世界的一种工具。这工具,便是理智,理智是从神来的。它不独是人类崇高的品性,且是认识真理的惟一的工具。”
那么,有形的生命,我们个人的生命,又是什么?“它不是我们的生命,”托尔斯泰说,“因为它不是由我们自主的。”
“我们肉体的活动是在我们之外完成的……把生命当作个人的这种观念在今日的人类中已经消灭了。对于我们这时代一切赋有理智的人,个人的善行之不可能,已成为确切不移的真理。”见《托尔斯泰传》。
还有许多前提,毋容我在此讨论,但表现托尔斯泰对于理智怀有多少的热情。实在,这是一种热情,和主宰着他前半生的热情同样的盲目与嫉忌。一朵火焰熄了,另一朵火焰燃起。或可说永远是同一朵火焰,只是它变换了养料而已。
而使“个人的”热情和这“主智的”热情更形肖似的,是因为这些热情都不能以爱为满足,它们要活动,要实现。
“不应当说而应当做。”基督说过。
理智的活动现象是什么?——爱。
“爱是人类惟一的有理性的活动,爱是最合理最光明的精神境界。它所需的,便是什么也不掩蔽理智的光芒,因为惟有理智的光芒方能助长爱。……爱是真实的善,至高的善,能解决人生一切的矛盾,不独使死的恐怖会消灭,且能鼓舞人为别人牺牲:因为除了把生命给予所爱者之外,无所谓别的爱了;只有它是自己牺牲时,爱才配称为爱。因此,只有当人懂得要获得个人的幸福之不可能时,真正的爱方能实现。那时候,他的生命的精髓才能为真正的爱的高贵的接枝,而这接枝为了生长起见,才向这粗野的本干,即肉的本体,去吸取元气……”见《托尔斯泰传》。
这样,托尔斯泰并不如一条水流枯竭的河迷失在沙土里那般地达到信仰。他是把强有力的生命的力量集中起来灌注在信仰中间。——这我们在以后会看到。
这热烈的信心,把爱与理智密切地结合了,它在托尔斯泰致开除他教籍的神圣宗教会议复书中找到了完满的表白:这宗教思想必然是由好几个问题演化出来的,尤其是由于那涉及未来生活的概念。
“我相信神,神于我是灵,是爱,是一切的要素。我相信他在我心中存在,有如我在他心中存在一样。我相信神的意志从没有比在基督的教义中表现得更明白了;但我们不能把基督当作神而向他祈祷,这将冒犯最大的亵渎罪。我相信一个人的真正的幸福在于完成神的意志,我相信神的意志是要一切人爱他的同类,永远为了他们服务,如神要一切人类为了他而活动一般;这便是,据福音书所说,一切的律令和预言的要旨。我相信生命的意义,对于我们中每个人,只是助长人生的爱,我相信在这人生中,发展我们的爱的力量,不啻是一种与日俱增的幸福,而在另一个世界里,又是更完满的福乐;我相信这爱的生长,比任何其他的力量,更能助人在尘世建立起天国,换言之,是以一种含有协和、真理、博爱的新的系统来代替一种含有分离、谎骗与强暴的生活组织。我相信为在爱情中获得进步起见,我们只有一种方法:祈祷。不是在庙堂中的公共祈祷,为基督所坚决摈绝的。而是如基督以身作则般的祈祷,孤独的祈祷,使我们对于生命的意义具有更坚实的意识……我相信生命是永恒的,我相信人是依了他的行为而获得酬报,现世与来世,现在与将来,都是如此。我对于这一切相信得如是坚决,以至在我这行将就木的年纪,我必得要以很大的努力才能阻止我私心祝望肉体的死灭——换言之,即祝望新生命的诞生。”见一九○一年五月一日巴黎《时报》所发表的关于托尔斯泰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