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在巴顿乡舍逗留了一个星期。达什伍德太太情真意切地挽留他多住几天。怎奈他好像一心想做苦行僧似的,偏偏在与朋友们相处得最愉快的时候,执意要走。最后两三天,他的情绪虽说依然时高时低,却有很大改观——他越来越喜爱这幢房子及其环境——每当提起要离开总要叹息一声——声称他的时间完全是空闲着的——甚至怀疑走后不知到何处去——但他还是要走。从来没有哪个星期过得这么快——他简直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他反反复复地这么说着,也还说了其他一些话,表明他感情上起了变化,先前的行动都是虚假的。他在诺兰庄园并不感到愉快,他讨厌住在城里,但是他这一走,不是去诺兰庄园,就要去伦敦。他无比珍惜她们的一片好心,他的最大幸福就是同她们呆在一起。然而,一周过去他还是要走,尽管她们和他本人都不希望他走,尽管他没有任何时间限制。
埃丽诺把他这些令人惊讶的行动完全归咎于他的母亲。使她感到庆幸的是,他能有这样一位母亲,她的脾性她不甚了解,爱德华一有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情,就可以到她那里找借口。不过,虽然她失望、苦恼,有时还为他待自己反复无常而生气,但是一般说来,她对他的行为总是坦率地加以开脱,宽宏大量地为之辩解。想当初,她母亲劝说她对威洛比采取同样的态度时,可就费劲多了。爱德华的情绪低落、不够坦率和反复无常,通常被归因于他的不能独立自主,归因于他深知费拉斯太太的脾气和心机。他才住了这么几天就一味地坚持要走,其原因同样在于他不能随心所欲,在于他不得不顺从他母亲的意志。意愿服从义务、子女服从父母的冤情古已有之,根深蒂固,实属万恶之源。她很想知道,这些苦难什么时候能结束,这种对抗什么时候能休止--费拉斯太太什么时候能张望改邪归正,她儿子什么时候能得到自由和幸福。不过,这都是些痴心妄想,为了安慰自己,她不得不转而重新相信爱德华对她一片钟情,回想起他在巴顿逗留期间,在神色和言谈上对她流露出来的任何一点爱幕之情,特别是他时时刻刻戴在手指上的那件信物,更加使她洋洋得意。
最后一个早晨,大家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达什伍德太太说:“爱德华,我觉得,你若是有个职业干干,给你的计划和行动增添点兴味,那样你就会成为一个更加快乐的人儿。的确,这会给你的朋友们带来某些不便--你将不可能把很多时间花在他们身上。不过”(微笑地说)“这一点起码对你会大有裨益--就是你离开他们时能知道往哪里去。”
“说实在的,”爱德华回答说,“我在这个问题上考虑了好久。我没有必要的事务缠身,没有什么职业可以从事,也不能使我获得一点自立,这无论在过去、现在或将来,永远是我的一大不幸。遗憾的是,我自已的挑剔和朋友们的挑剔,使我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变成一个游手好闲、不能自立的人。我们在选择职业上从来达不成一致意见。我总是喜爱牧师这个职务,现在仍然如此。可是我家里的人觉得那不合时尚。他们建议我参加陆军,可那又太衣冠楚楚了,非我所能。做律师被认为是很体面的职业。不少年轻人在法学协会里设有办公室,经常在上流社会抛头露面,乘着十分时鬓的双轻轻便马车在城里兜来兜去。但是我不想做律师,即使像我家里的人主张的那样不求深入地研究一下法律,我也不愿意。至于海军,倒挺时髦,可是当这事第一次提到议事日程上时,我已经年龄太大。最后,因为没有必要让我非找个职业不可,因为我身上穿不穿红制服都会同样神气,同样奢华,于是,整个来说,无所事事便被断定为最有利、最体面。一般说来,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并不真想忙忙碌碌的,朋友们都劝我什么事情也别干,我岂能拒不接受?于是我被送进牛津大学,从此便真正无所事事了。”
“我想,这就会带来一个后果,”达什伍德太太说,“既然游手好闲并没有促进你的幸福,你要培养你的儿子和卢米拉的儿子一样,从事许多工作、许多职业和许多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