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五种情况,虽使劳动工资与资本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不均等,却不使劳动或资本不同用途所有实际上和想象上的利害不均等。这些情况的性质,使得一些用途上小的金钱得利得到补偿,并使另一些用途上大的金钱得利有所抵消。
但是,要使不同用途所有利害能有这样的均等,那末即在最自由的地方,亦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那些用途,必须在那地方及其附近,为人所周知,而且确立很久。第二,那些用途必须处在普通状态,即所谓自然状态。第三,那些用途,必须是使用者唯一用途或主要用途。
第一,只有那些用途,在那地方及其附近,为人所周知而且确立很久,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地方,新行业的工资大都高于旧行业。当计划者拟设立一新制造业时,他最初必须以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或高于本行业应有的工资,从其他行业招诱工人过来,而他要经过很长时间才敢把工资降到一般水平。有些制造品,其需要完全由于时尚和一时爱好而产生,这些制造品总会不断变动,很少能持久,因而不能看做老制品。反之,另一些制造品,其需要主要由于效用与必需而产生,这些制造品,不象上述制造品那么容易变动,同一的形式和构造,可经历数世纪,还为人所需要。所以,前一类制造业,与后一类制造业比较,工资可能较高。伯明翰的制造品多半属于前一类;设菲尔德的制造品多半属于后一类。据说,这两个不同地方的劳动工资,很适合它们这样不同性质的制造品。
新的制造业、商业或农业经营,总是一种投机,而计划者期望由此获得非常的利润。这种利润,有时是很大的,但有时,也许是很小的;但一般说来,这种新行业的利润,和当地及附近其他旧行业的利润,却不保有正常的比例。如果计划成功了,利润在最初通常是很高的。但当这行业或营业一经确立而为人所周知的时候,竞争就使其利润降到和其他行业相同的水平。
第二,只在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处在普通状态,即所谓自然状态下时,这些用途的所有利害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对几乎各种劳动的需求,有时较平常为大,有时却较平常为小。劳动这用途的收益,在前一场合,增高到普通水平以上,在后一场合,减低到普通水平以下。对农村劳动的需求,在锄草期和收获期比一年中大部分时期都大,其工资也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增高;在战争中,四五万原为商船服务的海员,被迫而为国王服务,这样,对商船海员的需求,必然由于员额短少而增加,而这时海员的工资,常由每月二十一先令至二十七先令上升到四十先令至六十先令。然而在日趋凋落的制造业,情形却正相反,许多劳动者,不愿舍去原有职业,所得工资虽低于按照他们工作性质所应得的工资,也只好认为满足。
资本的利润,随使用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而变动。当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上升到普通或平均价格之上的时候,为要出售这商品而使用的资本,至少有一部分,其利润上升到原有水平之上;当价格下降时,利润也降到原有水平之下。一切商品的价格,或多或少地都会变动,但一些商品的价格,变动得比其他商品大得多。就人类劳动所生产的货物说,每年所用的劳动量,必是这样受每年需求的支配,以致每年平均产量,都尽可能接近于每年平均消费量。前面说过,有些用途,以同量劳动,总会生产同量或几乎同量商品。例如在麻布或呢绒制造业,同一数量的劳动者,年年几乎制造同一数量的麻布或呢绒。所以,象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动,只能起因于需求上的偶然变动。国丧使黑布的价格增高,但是,对素麻布及呢绒的需求几乎没有变动,所以,其价格也几乎没有变动。但有些用途,使用同量劳动,未必都生产同量商品。例如,就谷物、葡萄酒、忽布花、砂糖、烟草等说,由同量劳动在各年生产的数量,很不相同。所以,此类商品的价格,不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而且随数量方面更大和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因而这类商品价格的变动是非常大的。但是,经营此类商品的一些商人的利润,必然随此类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一般投机商人的活动,大都在此类商品上进行。他们看到此种商品将要上升,立即买入;看到此种商品将要下落,立即卖出。
第三,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所有利害,只有在这些用途成为使用者的唯一用途或主要用途的场合,才会有这样的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