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罗先生领我走过一个铺了石头的院子,院周围是些简朴的砖房。从门上那些博士的名字推断,这些房子就是官舍,里面住的就是斯梯福兹对我说过的那些博学的辩护士。我们往左走进一间十分大而令我想起礼堂的沉闷房间。这房间的前一部分用栏干隔着。在一个马蹄形高台两边,坐了各种穿红袍戴灰色假发的绅士,他们的座位都是老式的那种客厅用椅,很舒适。我知道这些人就是那些博士了。在那马蹄形拱端,有一张讲台桌样的小桌,一位老先生坐在那儿眼睛微闭。如果我是在鸟屋中见到他,我准会把他当作猫头鹰。可我听说他还是审判长呢。在马蹄形开口处,比上述桌椅略低处,也就是说,差不多是跟台面一样高的地方,是斯宾罗先生那一级的另一些各种绅士,他们都像斯宾罗先生那样穿着白皮滚边的黑袍,坐在一张绿色的长桌边。我觉得他们的衣领总是硬硬的,神气也总是傲傲的。可后来我又认为后一点是我冤枉了他们,因为他们中有两、三人起身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时,真是柔顺得我再没见过能甚于他们的了。一个带围巾的年轻人和一个偷偷从衣服口袋里掏面包屑来吃的破落户扮演听众,他俩就在法庭中央的火炉边烤火。打破这里沉寂的只有这火炉里的嗞嗞声和某个博士的说话声。这位博士正在慢声细气地引证足足装得满一个图书馆的证据,而且不时在一些枝节上反复夹缠。总之,我一生再没见过任何地方像这里这样安逸、令人昏昏欲睡、古色古香,不为时间影响,比这儿更像叫人晕晕糊糊的小小家庭式聚会了;我也觉得,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或许当把诉讼人除外——都是一帖挺好的镇静剂。
这僻静地方的梦幻气氛令我很满意,我告诉斯宾罗先生说看这一次就够了,于是我们和姨奶奶会合;不久我就和她走出了博士院。我走出斯宾罗——约金斯事务所时,那些办事员都相互间用笔对我指指点点,使我觉得我实在年轻极了。
我们回到了林肯院广场,途中除碰到一头拉菜车的背时驴子,没有任何险遇;那头驴子足以引起姨奶奶痛苦的联想。我们平安走进房间后,又就我的计划谈了很久。我知道她归心似箭,兼之身处于火灾隐患、劣食和扒手中,她在伦敦不会有片刻安宁,我就劝她不要挂虑我,不妨由我自己照料自己。
“我来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星期,也这么想了,我亲爱的,”她说道,“特洛,阿德尔菲有一套带家具的小小律师公寓出租,一定会很合你意。”①这番开场白后,她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片从报上仔细剪下的广告。广告上说,在阿德尔菲的白金汉街,有一套带家具、且临河、又舒适精致的律师公寓出租,实为一个青年绅士(法学生或非法学生)之理想寓所,可立即迁入。房租低廉,租期为一月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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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律师公寓是特指伦敦法学院中一套套出租的房间。
“哈,太合适了,姨奶奶!”我说道,并为了有可能住这种公寓的体面而脸发红。
“那就快点吧,”姨奶奶说着又把一分钟前刚取下的头巾戴上,“我们去看看。”
我们出发了。广告指示我们去见那幢房子的克鲁普太太,我们把那我们认为可以向克鲁普太太通报的门铃加了三四次,还没见她出来。不过,她终于出现了,这是一个大块头胖女人,她穿的紫花布长袍下加了许多丝绒荷叶边。
“请让我们看看你的律师公寓吧,太太。”姨奶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