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一大伙人!”他说,“我得慢慢儿上。”
很明显,那条无政府主义七头蛇已经钻出笼子,在那一带兴妖作怪。
班长捏着一把汗,蹑手蹑脚,从哨所里钻出来。
伽弗洛什推着小车,正要走出老奥德烈特街时,忽然面对面地碰上了一身军服、一顶军帽、一绺帽缨和一支步枪。
他急忙停下来。这是他第二次停步。
“呵,”他说,“是他。您好,公共秩序。”
伽弗洛什的惊慌是短暂的,很快就消失了。
“你去什么地方,流氓?”那班长大声说。
“公民,”伽弗洛什说,“我还没有叫您做资产阶级,您为什么要侮辱我?”
“你去什么地方,坏蛋?”
“先生,”伽弗洛什又说,“您昨天也许还是个聪明人,今天早上您却已经被砸了饭碗。”
“我问你去什么地方,无赖?”
伽弗洛什回答说:
“您说起话来很惹人爱。的确,我看不出您有多大年纪。您应当把您的头发卖了,每根卖一百法郎。这样,您就可以赚五百法郎。”
“你去哪儿?你去哪儿?你去哪儿?土匪!”
伽弗洛什接着说:
“这是些粗话。下次,人家喂您吃奶时,得好好把您的嘴揩揩干净。”
那班长端起了刺刀。
“你到底说不说你要去什么地方,穷光蛋?”
“我的将军,”伽弗洛什说,“我要去找医生,替我的太太接生。”
“你找死!”班长吼着说。
用害你的东西救你自己,这才是高明人的高招,伽弗洛什一眼便认清了形势。给他带来麻烦的是那辆小车,应当用小车来保护他。
当班长正要向伽弗洛什扑上去时,那辆小车突然变成了炮弹,顺手一送,便狂暴地向那班长滚了过去,正冲在他的肚子上,把他撞了个仰面朝天,落在街旁的臭水沟里,步枪也朝天打了一枪。
哨所里的人听到班长叫喊,一窝蜂似的涌了出来,跟在那第一枪后面,漫无目标地乱放一气,放过以后,又装上子弹再放。
这一场捉迷藏似的射击足足延续了一刻钟,并且打死了几块玻璃窗。
伽弗洛什这时正疯狂地往后跑,跑过了五六条街才停下来,坐在红孩子商店转角处的护墙石上喘气。
他张着耳朵听。
喘过一阵气以后,他转向枪声紧密的地方,把左手举到鼻子的高度,向前连送三次,同时用右手敲着自己的后脑勺,这是巴黎的野孩们从法国式的讽刺中提炼出来的藐视一切的姿势,并且效果显然是良好的,因为它迄今已风行了半个世纪。
这场高兴被一个苦恼的念头搅乱了。
“对呀,”他说,“我只顾咕咕咕地笑,笑痛了肚皮,笑了个痛快,却迷了路,非得绕个弯儿不成。我得赶快回街垒,不要耽误了时间!”
说了这话,他便起步赶路。
在跑着的时候,他说:
“唉,我刚才唱到哪一段了?”
他又唱起了他的那首歌,边唱边向小街里跑,歌声在黑暗中逐渐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