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什么?
哦,难道你们以为我不知道,就我这篇《解释》已经够伤害自己的自尊心了!嘿,现在谁不把我当作一个不懂生活的可怜虫,忘了自己已不是18岁,忘了像我这六个月这样生活等于已经是活到白头了!但是让人家去笑话,去说这一切是童话吧。我真的是在给自己讲重话。我用它们来填满我那些通彻不眠的漫漫长夜;我现在还全都记得起来。
但是,难道现在我又来讲这些故事?现在对我来说也已经过了讲童姑故事的时期。再说讲给谁听呢?要知道当时我是用这些故事来自寻安慰的,那时我清楚地看到,连希腊语语法都禁止我学,恰好我也忽然想到:“还没等学到句法,我就会死了”,我从学第一页起就这么想,于是就把书本仍到桌于底下去了。它现在还被弃置在那儿;我不许玛特廖娜把它捡起来。
就让我的《解释》落到他手里并有耐心读完它的人认为我是个疯子吧,或者,甚至看做是中学生吧,最无疑的是把我看做是个被判了死刑的人,他自然会觉得,除他而外,所有的人们都大不珍惜生命,大惯于作贱浪费它,太懒、太没良心地利用它,因而,所有的人无一都不配享有生命!那又怎么呢?我宣布,我的读者将会弄错的,我的信念完全不是取决于我被判了死刑。你们只要问问,问问他们,所有他们这些人无一例外地是否都懂得什么是幸福?哦,你们可以深信,哥伦布感到幸福并不是在他发现了美洲大陆的时候,而是在即将要发现的时候;请相信,他幸福的最高点,大概是在发现新大陆三天前,当时哗变的船员在绝望之中几乎要把船往回开到欧洲去!这里问题不在于新大陆,即使它忽然消失也无妨。哥伦布没有看见它就死去了,宾际上他也不知道,他已发现了它。问题在于生命,仅仅在于生命,在于发现生命,在于不断地永恒地去发现,而根本不在于发现什么!但是有什么好说的呢!我怀疑,我现在所说的一切就像最普通的话,大家一定会把我当作是低年级小学生,把自己的作文《日出》拿出来展示,或者会说,我大概是想说出某些见解来,但是尽管有一切愿望,都不会……“发挥”。但是,我要补充说,人的任何一种英明的思想或者新的思想,或者甚至是某个头脑里产生的任何一种严肃的思想,总会留下某些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传达给别人的,哪怕您写下了卷秩浩繁的长篇巨著,花35年来阐述您的思想,总还是会留下某些东西怎么也不肯从您的脑壳里走出来而永远留在您自己那里;您将带着它们而死去,也许,没有传达给别人的还是您思想中最主要的东西。但是,如果现在我也不能传达这六个月里折磨我的一切想法,那么一至少大家也会明白,为了得到现在的我的“最后信念”,我也许付出的代价太宝贵了;正是这一点我认为有必要在我的《解释》中提请注意的,目的我自己知道。
但是,我还是继续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