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又惹上麻烦了吗,阿甘?”她说。
“没有,这次不是,”我说,“你呢?还好吗?”
“哦,还好吧,”她说,“我想,我是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那是你的儿子?”我问。
“是啊,”她说,“可爱吧?”
“可不——他叫什么名字?”
“福雷斯特。”
“福雷斯特?”我说,“你拿我给他取名字?”
“应该的,”她说的声音很轻,“终归,他有一半是你的。”
“一半什么?”
“他是你的儿子,阿甘。”
“我的什么?”
“你的儿子。小福雷斯特。”
“我望过去,他在那儿拍手咯咯笑,因为公苏这会儿在倒立。”
“我想我早该告诉你的,”珍妮说,“我离开印第安那波里的时候,已经怀孕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哦,当时你自称是‘笨瓜’什么的,而我就要生孩子了。而且,我有点担心他将来会是什么模样。”
“你是指,他会不会是个白痴?”
“唉,有一点儿,”她说,“可是,阿甘,你看不出来吗!他完全不是白痴!他聪明透顶——今年就要升上二年级了。去年他门门学科都拿‘A’。你相信吗?”
“你确定他是我的?”我问
“毫无疑问,”她说,“他希望长大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
我又望向小家伙,他是个健壮又漂亮的孩子。他两眼清澈,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他跟公苏正在泥土上玩井宇游戏,
“呢,”我说,“那你的,啊,你的……”
“唐纳?”珍妮说,“唔,他不知道你这个人。是这样的,我一离开印第安那波里就遇见他。当时我就快露出怀孕的样子了,不知如何是好。他是个善良温和的人。他把我和小福雷斯特照顾得很好。我们有一栋房子、两辆车子、每个星期六他会带我们去海边或是乡间。我们星期天都上教堂,而且唐纳正在存钱打算送小福雷斯特去念大学什么的。”
“我可以看看他吗——我是说,只要一、两分钟?”我问。
“当然可以。”珍妮说。她把小家伙叫了过来。
“福雷斯特,”她说,“见过另一位福雷斯特。他是我的老朋友—一你的名宇就是随他取的。”
小家伙过来坐在我旁边,说:“你那只猴子真滑稽。”
“那是一只猿猴,”我说,“他的名字叫公苏。”
“既然是公的,为什么叫他苏?”
我当即知道我的儿子不是白痴。“你妈妈说你长大要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我说。
“没错,”他说,“你懂美式足球或是太空人吗?”
“懂,”我说,“一点点,不过也许这方面你该问你爸爸。我相信他懂得比我多。”
过后,他抱了我一下。不是很热烈的拥抱,但是够了。“我想跟公苏再玩一会儿。”他说着,跳下椅子。公苏居然想出一个游戏,让小福斯特扔铜板到锡铁杯里,他半空把它接住。
珍妮走回来坐下,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腿。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她说,“我们俩如今已认识了将近三十年——打从一年级起。”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珍妮的脸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泪水,但始终未流下来,不过确实有点什么,或许是一种情绪,我实在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即使我知道是有这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