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才一下子跳起来,我腿上的女孩滚到地上,另一个咒骂着。我走进俱乐部,珍妮靠在墙上哭。我走过去,可是她说:“离我远一点,你这混蛋!你们男人统统一样,就跟狗一样——你们不尊重任何人!”
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不太记得我们演出的最后一场过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头,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那天晚上她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说也许我该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这样我收拾东西走了。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什么法子也没有。又被撵出去了。
那以后,珍妮走了。我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摩西说我可以跟他挤一个窝,等我找到地方再搬过去,但是那段时间寂寞透了。由于我们暂且没有任何演出,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想也许该回家去看看我妈妈,或许去巴布的家乡做养虾的生意。也许我不是天生摇滚乐明星。或许,我心想,我终归只是个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说,他方才去街角一家酒馆看电视,居然看见珍妮可兰。她在华盛顿,他说,参加一项反越战的示威大游行,摩西说她应该在彼士顿跟我们赚钱,干嘛花精神去搞那种鸟事?
我说我必须去看她,摩西就说:“呃,看看能不能把她带回来。”他说知道她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群波士顿人在华盛顿租了间公寓,去做反战示威。
我收拾行囊——我的所有东西——谢了摩西,立刻上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
我到了华盛顿时,那儿的情况一团糟。到处是警察,人们在街上呐喊,扔东西,就像是暴动。警察用警棍敲那些扔东西的人的头,情况看起来快要失控。
我找出珍妮可能住的地方的地址,走到那边,但是没有人在家。我在门阶上等了大半天,到了晚上九点左右,一辆汽车停在门口,有几个人下车,她在其中!我起身朝她走过去,但是,她转身奔回汽车上。其他人,两个男的一个女孩,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其中一个说:“听我说,要是我就不会现在去招惹她——她非常难过。”我问为什么,那家伙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下情:
原来珍妮刚出狱。她是昨天被捕,在女监待了一夜,今早,还没人来得及将她保出来之前,监狱里的人居然说她头发里可能长虱子,因为太长了等等,就把她的头发剃得精光。珍妮现在是个秃头。
呃,我想她是不愿意我见到她这副模样,因为她钻进汽车后座,趴着。于是我手脚并用爬过去,免得看见窗内情形,我说:“珍妮——是我,阿甘。”
她一声不吭,于是我一通告诉她对于早先发生的事我很后悔。我说我再也不吃药了。也不再参加乐团演出了,因为有太多不良的诱惑。我还说我很难过她的头发被剃掉。之后,我爬回门阶放行李的地方,从帆布袋里找出当兵时用的帽子,又爬回车子那儿,把帽子顶在一根棍子上,从车窗伸进去。她拿了帽子戴上,这才下车,说:“噢,别趴在地上,你这大笨蛋,进屋去。”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其他那几个人吸大麻、喝啤酒,但是我统统没碰。他们在讨论明天要怎么做,因为在国会山庄会有一项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有一群越战退伍军人格当场摘下勋章扔到国会山庄的台阶上。珍妮突然说:“你们知道吗,这位阿甘曾经荣获国会荣誉勋章?!”在场的人立刻鸦雀无声,望着我,然后彼此对望,其中有个人说:“耶稣基督赐给了我们一份礼物!”
呃,第二天早上珍妮走进客厅,我睡在沙发上,她说:“阿甘,我要你今天跟我们去,而且要你穿军服。”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要去做件事,阻止越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就穿上军服,过了一会儿珍妮拿来一堆在附近五金店买的铁链,说:“阿甘,把这些铁链缠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