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爱玛听说弗兰克邱吉尔仅仅为了理发而跑到伦敦,原先对他的好感顿时有一点削弱。吃早饭时,他似乎突发奇想,叫了一辆轻便马车出发了,打算赶回来吃晚饭,看来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只不过想去理个发。诚然,为这事来回跑两个十六英里也未尝不可,但是爱玛看不惯那纨绔子弟的习气,那轻浮的作风。她昨天还觉得他办事有条有理,花钱有所节制,甚至待人热情无私,谁想他今天的表现却并非如此。图慕虚荣,大手大脚,心神不定,喜欢变来变去,这些特征必定要起作用,不管是好作用还是坏作用;不顾他父亲和韦斯顿太太是否高兴,也不管他的行为会给大家造成什么印象;人们会这样责备他。他父亲只说他是个,并觉得这件事很有趣。不过,韦斯顿太太显然不喜欢他这样做,因为她没有多提这件事,只说了一句:“年轻人都有点心血来潮。”
爱玛发现,弗兰克到来之后,除了这点小毛病之外,给她的朋友留下的都是好印象。韦斯顿太太逢人便说,他是一个多么亲切、多么可爱的伙伴——她发现他的性情处处都很讨人喜欢。他看来心胸开阔——真是又开朗又活跃。她发觉他的念头不会有错,往往是绝对正确的。他总是满怀深情地说起舅舅,喜欢跟人谈论他——说他舅舅若能自行其便的话,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虽说并不喜爱舅妈,但又感激她的情意,好像谈起她时总是怀着敬意。这些都是很好的苗头。本来,爱玛在想象中已给他加上了一项殊荣,他要不是生出一个到伦敦理发的怪念头,还真什么表明他不配得到这份殊荣。他的这份殊荣,如果说他还不是真正爱上了她,至少也非常近乎于爱上了她,只是由于她自己态度冷淡,他的感情才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她依然抱着终身不嫁的决心)——总之,他们俩共同认识的人都给他这种殊荣,他选作爱玛的对象。
韦斯顿先生又给这一说法增添了一个很有分量的砝码。他对爱玛说,弗兰克极其爱慕她——认为她非常漂亮,非常可爱。弗兰克有那么多值得称道的地方,爱玛觉得自己不能再苛求他了。正如韦斯顿太太所说的,“年轻人都有点心血潮。”
弗兰克在萨里新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个人对他不那么宽怀大度。总的说来,在当维尔和海伯里两个教区,大家对他都做出了公正的评价。这么漂亮的一个青年——一个经常面带微笑、对人彬彬有礼的青年,即使有点稍微过分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宽宏大量地原谅他。然而,这当中就有一个人,生性喜欢挑剔,没有被他的微笑和彬彬有礼所感化——那就是奈特利先生。他在哈特菲尔德听说了他去伦敦理发的事,当时一声未吭。可是,随后他手里拿起一张报纸来看时,爱玛听见他自言自语:“咳!我早就料到他是个轻浮的傻瓜。”爱玛本来有点想反驳,但仔细一想,就觉得他说那话只是想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并不想招惹谁,因此也就没有去理会。
韦斯顿夫妇虽然带来了一条不大好的消息,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们这天早晨却来得特别凑巧。他们待在哈特菲尔德的时候,爱玛遇上了一件事,需要听听他们的意见。而更加凑巧的是,他们出的主意正中爱玛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