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哦!去了,”弗兰克回答说。“我正要这件事呢。我去得还真是巧啊,三位女士我全见到了,多亏你事先嘱咐了我。如果我毫无思想准备遇上了那位喋喋不休的姨妈,那可准会要了我的命。其实,我只是有些身不由己,稀里糊涂地多待了些时候。本来十分钟就足够了,也许再恰当不过了。我还跟我父亲说过,我一定会比他先回家——谁想我根本脱不了身,话说个没完没了。我父亲在别处找不到我,最后也跟到贝茨家,这时我万分惊讶地,我在那里已经坐了将近三刻钟。那位好心的老太太一直不给我脱身的机会。”
“你觉得费尔法克斯小姐看上怎么样?”
“气色不好,很不好——就是说,如果一位年轻小姐可以被认为气色不好的话。不,这种说法是不大容易被人接受的,是吧,韦斯顿太太?小姐们是决不会气色不好的。说真的,费尔法克斯小姐天生就这么脸色苍白,几乎总是给人一种身体不好的样子。脸色这么不好,真令人可怜。”
爱玛不同意他的这一看法,便极力为费尔法克斯小姐的脸色辩护起来。“她的确没有容光焕发过,可是总的说来,我觉得也没有什么病容。她皮肤娇嫩,给她的面孔增添了几分独特的优雅。”弗兰克恭恭敬敬地听着,承认说他也听到好多人都这么说过——然而坦白地说,在他看来,一个人缺乏健康的神采,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的。即使五官长得很一般,只要气色好,五官也会显得很美。要是五官长得秀丽,那效果就——好在他用不着说明效果会怎么样。
“好了,”爱玛说,“不要去争论审美观啦。至少,除了脸色以外,你还是很喜欢她的。”
弗兰克摇摇头,笑了起来。“我可无法将费尔法克斯小姐和她的脸色分开。”
“你在韦默斯经常见到她吗?你们经常一起参加社交活动吗?”
这时候,他们快到福特商店了,弗兰克连忙大声嚷道:“哈!这一定是人人每天都得去的那家商店了,我父亲我。他说他七天里有六天要来海伯里,每次都要到福特商店买点东西。你们要足没有什么不便的话,我们就进去吧,好让我证明我是这儿的人,是真正的海伯里公民。我一定要在福特商店买点东西,以此来证明我确是这儿的人。他们也许有手套卖吧。”
“哦!是的,手套什么的都有。我真钦佩你的乡上观念。你在海伯里会受到敬重的。你没来之前,大家就很喜欢你了,因为你是韦斯顿先生的儿子。不过,你要是在福特商店花上半个几尼,你的受人喜欢就建立在你的美德的基础上了。”
他们进了福特商店。当店员把式样优美、包装考究的男式海狸手套和约克皮手套取下来,放在柜台上时,弗兰克说:“对不起,伍德豪斯小姐,刚才就在我忽发乡土观念的时候,你在跟我说话,提起了一件事。再说给我听听吧。告诉你吧,不管大家把我看得有多好,都无法弥补我在个人生活中失去的任何乐趣。”
“我只不过问一问:你在韦默斯跟费尔法克斯小姐那一伙人是不是很熟悉?”
“既然我明白了你的问题,我要说你这话问得很不公道。究竟熟悉到什么程度,必须由小姐来断定。费尔法克斯小姐一定早就说过了。她想说到什么程度就是什么程度,我可不想再多说什么。”
“天哪!你回答得跟她一样谨慎。可她不管说什么事,总要留下很多东西让人去猜。她总是不声不响,不肯提供任何人的哪怕是一点点的消息,因此我真觉得你可以尽情谈谈你跟她结交的情况。”
“真可以吗?那我就照实说了,这再对我心思不过了。我在韦默斯常常遇见她。我在伦敦就有点认识坎贝尔夫妇,在韦默斯又常常在一起。坎贝尔上校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坎贝尔太太是个又亲切又热心的女人。他们几个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