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又把手意味深长地按在另一柄相同的猎刀上,这两柄猎刀都是他今天晚上凭着自己的勇武从敌人那儿搞来的。
“咱们走吧!”恩卡斯说。
“去哪儿?”
“去乌龟族,他们是我祖先的子孙。”
“唉,孩子,”侦察员说的是英语——当他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常常会用英语说话的。“我相信,你们的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液;可是年代的久远和地域的不同,已经使血色发生一些变化了啊。咱们怎么来对付门口的那些明果人呢?他们有六个人,而咱们的歌唱家,却几乎等于没有这个人一样。”
“休伦人只会吹牛,”恩卡斯轻蔑地说,“他们的图腾虽然是驼鹿,可跑起来却像蜗牛。特拉华人是乌龟的子孙,但跑得比鹿还快。”
“是的,孩子,你说的全是事实。而且,我相信,奔跑起来,他们整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能超过你;要是来一次两英里的赛跑,当你已经到达终点喘过气来时,这些坏蛋连在终点听得见声音的地方都还没跑到哩。可是白人的天赋能力是在手上,而不是在腿上。以我来说吧,我能像个好汉那样轻而易举地打碎休伦人的脑袋,可是一比起赛跑来,这些坏蛋一定会大大胜过我。”
恩卡斯本来已经走到门口,准备领头出去了,这时突然又退了回来,重又回到屋子的尽头站着。鹰眼则没有注意到这些举动,顾自一心在转着念头,嘴里还像自言自语地说着。
“总之,”他说,“硬要拿一个人的天赋能力去束缚住另一个人是不合理的。所以,恩卡斯,你最好还是快逃。我因为跑不快,还是重新披上这张熊皮,靠狡猾来骗他们吧。”
莫希干青年没有作答,只是默默地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仰身靠在屋子的一根立柱上。
“怎么?”侦察员抬头看着他问,“你干吗还待着?我的时间还来得及,那伙坏蛋一定会先去追你的。”
“恩卡斯不走啦!”他镇定地回答。
“为什么?”
“他要和父亲的弟兄并肩战斗,和特拉华人的朋友同生死。”
“啊,孩子,”鹰眼用铁钳似的手紧紧握住恩卡斯的手,答道,“要是你留下我顾自走,那可真的不像是个莫希干人,而成了一个明果人了。因为我知道年轻人通常都爱惜生命,所以才想到这么提议的。好吧,战斗中,硬拼不能取胜时,就得靠计谋了。你把这熊皮披上;我相信,你扮熊一定能扮得和我差不多好。”
至于在这件事上他们俩究竟谁的本领大,不管恩卡斯心里怎么想,但在他那严肃的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自以为高强的表情。他只是默默地迅速把熊皮套在身上,然后就等着听取那位年长的同伴认为适合的下一步行动。
“朋友,”鹰眼对大卫说,“现在咱们俩把衣服调换一下吧,这样对你要方便得多,因为你太缺乏在这荒野里随机应变的本领了。喏,把我的猎衫和便帽拿去,把你的毯子和帽子给我。你还得把你的书、眼镜,还有那支小苗子也一起给我;要是将来咱们能在比这幸运的时刻重新见面,我会把这些东西全都还给你,并且为这向你重重道谢的。”
大卫爽爽快快地交出了这几样东西,要不是这种交换在许多方面对他确有好处的话,那就更能显出他的慷慨大方了。鹰眼不用多久就把借来的衣帽穿戴妥帖。当他那对骨溜溜转的眼睛上架起眼镜,头上戴上那顶三角帽以后,由于他们俩身材差不多,在黑夜的星光下,他完全可以冒充那位圣歌教师了。这一切刚做完,侦察员便转身朝向大卫,对他做起临别指示来。
“你是不是生来就这么胆小!”他直截了当地问道,意在下决心做安排之前,对整个情况有个适当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