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也不怪,”基特宁先生回答,“我是不是很怪,费金?”
“你非常机灵,我亲爱的。”老犹太说着,拍拍他的肩膀,朝另外两个徒弟眨了眨眼睛。
“格拉基特先生是一位名流,对不对,费金?”汤姆问。
“这绝无问题,亲爱的。”
“而且,跟他结识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对不对,费金?”汤姆追问着。
“可不是嘛,真的,伙计。他们就是爱嫉妒,汤姆,因为他不给他们这个面子。”
“啊!”汤姆洋洋得意地叫了起来,“是那么回事。他让我输了个精光。可我高兴的时候,可以去赚更多的,我行不行啊,费金?”
“你肯定行,而且去得越早越好,汤姆,你马上把输的钱赚回来,就别耽误了。机灵鬼!查理!你们该去上班了。快走。快十点了,什么事还没干呢。”
遵照这一暗示,两个少年向南希点了点头,戴上帽子,离开了房间。机灵鬼和他那位乐天派伙伴一路上都在寻开心,讲了很多俏皮话,拿基特宁先生当冤大头。平心而论,基特宁先生的举动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出格或者说与众不同之处,要知道,都市中有一大帮劲头十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在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付出的代价比基特宁先生高得多,也有一大帮正人君子(构成这个上流社会的正是他们),他们创立名气的基础与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非常相似。
“听着,”等两个徒弟离开房间,老犹太说道,“我去给你拿那些钱,南希。这把钥匙是小食品柜上的,里边放着那几个男孩弄来的一些零碎东西,亲爱的。我的钱从来不上锁,因为我没有弄到什么非得锁上不行,亲爱的。哈哈哈!没什么需要上锁的。这是一份苦差使,南希,而且不讨好,我不过是喜欢看见年轻人围在我身边而已。什么我都得忍着,什么都得忍。嘘!”他慌里慌张地说,一边把钥匙塞进怀里。“那是谁?听!”
姑娘双臂交叉坐在桌旁,像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似的,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进来出去,管他是谁呢,这时候,一个男子的低语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一听到这个声音,她闪电一般敏捷地扯下软帽和技巾,扔到桌子底下。老犹太立刻回过头来,她又低声抱怨起天气炎热来,这种懒洋洋的口吻和刚才那种极为慌乱迅速的举动形成鲜明的反差,不过,费金一点也没有觉察到,他刚才是背朝着南希。
“呸。”老犹太低声说道,像是感到很不凑巧。“我先前约的那个人,他下楼到我们这儿来了。他在这儿的时候,钱的事一个字也没别提,南希。他呆不了多久,要不了十分钟,我亲爱的。”
一个男子的脚步声在外边楼梯上响了起来。老犹太将瘦骨嶙峋的食指在嘴唇上接了一下,端起蜡烛朝门口走去。费金和来客同时到门口,那人匆匆走进房间,已经到了姑娘的面前,却还没有看见她。
来客是孟可司。
“这是我的一个学生,”老犹太见孟可司一看有生人就直往后退,便说道,“南希,你不要走。”
姑娘往桌旁靠了靠,漫不经心地看了益可司一眼,就把目光缩了回去,然而就在来客朝费金转过身去的当儿,她又偷偷看了一眼,这一次的目光是那样敏捷锐利,意味深长,假如有哪位看热闹的注意到了这种变化,几乎可以肯定不会相信这两种目光是发自同一个人。
“有什么消息吗?”费金问。
“重大消息。”
“是——是不是好消息?”费金吞吞吐吐地问,似乎害怕会因为过于乐观而触怒对方。
“还算不坏,”孟可司微微一笑,答道,“我这一趟真够麻利的。我跟你说句话。”
姑娘往桌上靠得更紧了,没有提出要离开这间屋子,尽管她看得出孟可司是冲着她说的。老犹太可能有顾虑,如果硬要撵她出去的话,她没准会大声件气地谈到那笔钱的事,就朝楼上指了指,领着孟可司走出房间。
“不要到从前咱们呆过的那个鬼窝子里去。”她听得出那个汉子一边上楼,一边还在说话。老犹太笑起来,回答了一句什么话,她没听清楚,楼板发出嘎嘎的响声,看来他把同伴带到了三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