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刑期就要满了。
在我“防身”的最后几个月里我渐浙进入一种麻木状态。我的思维只能靠惯性运转,对自己的处境已听之任之,不过是在稀里棚涂地过一天算一天。我强制自己看书,内容不加选择,今天读亚里斯多德的书,明天读圣经,后天又捧起一本力学教科书。我什么也记不住;在我翻边新的一页时,上一页的内容就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
我也不再有心情利用“隐身”的若干有利之处了,像观看淫秽场面所带来的快感,以及做坏事无须过多担心的特权感。我说、无须过多担心,是因为在通过《隐身法案》时并设有连带通过一项否定人性的法案:少数人宁愿冒“隐身”的危险来保护妻儿不受隐身犯的骚扰。没有人会听任隐身犯挖出他的眼球,没有人会容忍隐身犯闯进他的私宅。
正如我已经提到的,有着一些对付这类侵犯行为而又不公然承认隐身犯的存在的保障措施。不过仍然有可能做许多坏事而安然无恙。我无意尝试了。陀斯妥耶夫斯基曾经在一本书里写道,“没有上帝,一切都是可能的。”我要加上一句:“对于隐身犯,一切都是可能的和乏味的。”事实就是如此。
令人厌倦的日子在一天天过去,我再也不愿扳着指头数时间了。确切地说,我根本忘掉了我的刑期已经满了。那一天,我正在房间里读书,无聊地从一页翻到另一页,突然门铃响了起来。整整一年它没有响过。我几乎忘记了这种声音的意义。
不过我开了门。他们,代表法律的人,站在那里。他们一言不发除去了我额头上的微记。它掉了下来摔得粉碎。
“你好,公民。”他们对我说。
我庄严地点点头。“你好。”
“2105年5月11日。你的刑期满了。你已偿清了债。你又回到了社会中。”
“谢谢,是的。”
“和我们去喝一杯。”
“我看不必了吧。”
“这是传统。走吧。”
我跟他们去了。我的前额现在有一种奇怪的裸露的感觉。我从镜子里看,有一处显得很苍白,那是曾经打上标记的地方。他们把我带到附近的一家酒吧,用合成威士忌招待我,不掺水,很凶。酒吧招待冲着我微笑。隔座有个人拍拍我的肩膀;问我在明天的喷气式飞机赛飞中喜欢谁。
“我不知道,”就这样告诉了他。
“你真的不知道?我支持凯尔索。4:1打赌。他有可伯的爆发力。”
“对不起,”我说。
“他离开过一阵,”陪同我的一个政府人员轻声对邻座说。
这句委婉语的含意是清楚不过的。我的邻座看了一眼我的前额,对那块白色疤会意地点点头。他也提出要为我买一杯酒。虽然我已经感受到了第一杯酒的效力,我仍然接受了。我又成为人类的一员了。我是“可见”的。我再也不敢冷冷地拒绝他了。这有可能再次构成冷淡罪。我的第5次犯罪将意味着5年的“隐身”。我学会了谦卑。
当然,回到可见状态包含了一个颇为尴尬的转变过程。要和老朋友们会面,要说许多无聊空洞的话,已经七零八落的关系要一个个去恢复。我在这个城市被“流放”了一年,恢复原状并不容易。
自然没有人提起我“隐身”的那段时间。它被当作一种隐痛,最好都不要去提它。虚伪,我这样想,不过我接受了。他们无疑都避免伤害我的感情。一个人会和一个刚切除了癌肿瘤的人说:“听说你前不久差点没命”吗?一个人会对一个老父亲、一个摇摇晃晃前往安乐死室的人说“哈,他是该入土了,对不对?”
不,当然不会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