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现在没人看他的书了,”哈维说,“除非是那些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学院念过书的人。”“哦,”我说。“那倒也是件好事。”
“当然,”哈维说。我们就这样坐着沉思了一会儿。“再来杯葡萄酒?”
“好吧,”哈维说。
“科恩来了,”我说。罗伯特.科恩正在过马路。
“这个白痴,”哈维说。科恩走到我们桌子前。
“嗨,你们这帮二流子,”他说。
“嗨,罗伯特,”哈维说。“方才我正和杰克说你是个白痴。”
“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上说出来。不许思考。如果你能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最愿意做什么?”科恩思考起来。
“你别想。马上说出口来。”
“我不明白,”科恩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意思是你最愿意做什么。你的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不管这种想法有多么愚蠢。”“我不知道,”科恩说。“我大概最愿意拿我后来学到的技巧再回头去玩橄榄球。”“我误解你了,”哈维说。“你不是白痴。你只不过是一个发育过程受到抑制的病例。”
“你这人说话太放肆,哈维,”科恩说。“总有一天人家会把你的脸揍扁的。”
哈维.斯通嘿嘿一笑。“就是你这样想。人家才不会呐。因为我对此是无所谓的。我不是拳击手。”
“要是真有人揍你,你就会觉得有所谓了。”
“不,不会的。这就是你铸成大错的症结所在。因为你的智力有问题。”“别扯到我身上来。”
“真的,”哈维说。“你说什么我都不在乎。你在我的眼里啥也不是。”
“行了,哈维,”我说。“再来一杯吧。”
“不喝了,”他说。“我要到大街那头去吃点啥。再见,杰克。”
他出门沿街走去。我看他那矮小的身材拖着沉重、缓慢而自信的脚步,穿过一辆辆出租汽车,跨过马路。
“他老是惹我生气,”科恩说。“我没法容忍他。”
“我喜欢他,”我说。“我很喜爱他。你用不着跟他生气。”
“我知道,”科恩说。“不过他刺痛了我的神经。”
“今天下午你写作了?”
“没有。我写不下去。比我写第一部难多了。这问题真叫我难办。”
他早春时节从美国回来时的那股意气风发的自负劲儿消失了。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写作踌躇满志,不过胸中怀着找寻奇遇的渴望。现在他可心灰意懒了。不知怎的,我感到始终没把他好好地表达出来。实情是这样的:在他爱上勃莱特之前,我从没听到他说过与众不同而使他显得突出的话。他在网球场上英姿勃勃,体格健美,保养得很好;他擅长打桥牌,具有某种大学生的风趣。在大庭广众之中他的谈吐从不突出。他穿着我们在学校时叫作马球衫的东西(可能现在还叫这个),但是他不象职业运动员那样显得那么年轻。我认为他并不十分讲究衣装。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顿大学定了型。他的内心思想是在那两个女人的熏导之下形成的。他身上有股始终磨灭不掉的可爱而孩子气的高兴劲儿,这种气质我大概没有好好表达出未。他在网球场上好胜心切。打个比方吧,他大概同伦格林一样地好胜。话得说回来,他输了球倒并不气恼。从他爱上勃莱特以来,他在网球场上就一败涂地了。以前根本无法跟他较量的人都把他击败了。但是他却处之泰然。我们当时就这样坐在雅士咖啡馆的露台上,哈维.斯通刚穿过马路。
“我们到‘丁香园’去吧,”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