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头发,是不是?”阿托斯问。
“对。”
“淡蓝色的眼睛,闪着奇特的光,长着乌黑的睫眉?”
“是呀。”
“高个子,很苗条?左上颌犬齿旁缺颗牙。”
“对呀。”
“百合花不大,颜色是红棕色,像是在上面敷了一层颜料后又退了色。”
“不错。”
“而你说她是英国人?”
“别人都叫她米拉迪,但她也许是法国人。不管这一些,反正温特勋爵只是她的小叔子。”
“我想见见她,达达尼昂。”
“当心,阿托斯,当心呀!你过去曾想干掉她,而她又是一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女人,她不会放过你。”
“她什么也不敢说的,因为她一说就等于不打自招了。”
“她什么都干得出来!你可曾领教过她发火?”
“没有。”阿托斯说。
“那简直就是一只母老虎!一头母豹!我亲爱的阿托斯!
我真害怕给我们俩招来一场可怕的复仇!”
达达尼昂于是叙述了事情发生的一切,米拉迪失去理智的狂怒,以及她以死相拼的威胁。
“你说得对,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可以为一根头发献出我的生命,”阿托斯说,“幸好,我们后天就要离开巴黎,十之八九是去拉罗舍尔,而一旦动身……”
“她会对你紧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托斯,假如她认出了你。那就让她的仇恨在我一个人身上发泄好了。”
“啊!亲爱的!她杀了我又怎么样!”阿托斯说,“难道你突然以为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在这一切背后有某种可怕的秘密,阿托斯!我相信,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间谍。”
“要是这样,你倒要当心。如果红衣主教为伦敦事件没有对你高度赞赏,那么就会对你深怀仇恨;但归根到底,由于他丝毫不敢对你公开指责,而又必须让复仇获得满足,尤其这是红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当心呀!倘若你出门,不要一个人;倘若你吃饭,心里要有数;一句话,对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顺顺当当地挨到后天晚上就万事大吉了,”达达尼昂说,“因为一入伍,我们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这期间,”阿托斯说,“我就放弃隐居计划,陪你到处走一走。你现在就该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离这儿多么近,”达达尼昂说,“我也不能像这样回去呀。”
“可不,”阿托斯说,他拉了一下铃绳。
格里默走进屋内。
阿托斯向他打一下手势,要他去达达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来。
格里默用另一种表示回答说,他全明白,然后就出发了。
“这下行啦!不过这并不是提前装备我们哟,亲爱的朋友,”阿托斯说,“因为,倘若我没有说错,你将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闺房里了,她大概不会想着再还给你。幸好你有她的蓝宝石戒指作抵押。”
“蓝宝石戒指是属于你的,亲爱的阿托斯!你不是对我说过,那是一枚你的家传戒指吗?”
“是的,据家父过去告诉我,他花了两千个埃居买来的;是他送给我母亲结婚礼品的一部分,那只戒指美极了。后来家母又将它给了我;而我呢,我真发了疯,不但没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给了那臭女人。”
“那么,亲爱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应该珍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