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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那是在离附属修道院那个小楼一百来步的地方,在树林中地形最险恶的去处,在这儿不可能骑马去找野猪,大家下马步行。

猎人们随着狗吠声走去,树林里道路难走,他们不可能直线行进,狗吠声可以使他们不偏离方向。

不时传来哀号声,说明有哪一只进攻的狗过于大胆,向前冲得太靠近野猪,并为它的冒险付出了代价。

在离这场狩猎悲剧的舞台二十步远的地方,猎人们开始看到组成这次演出的角色。

公野猪的后身紧靠一块岩石,这样可以避免身后受到攻击;它用力撑住两只前爪,头上一对血红的眼睛,嘴里两只巨大的撩牙对着那群狗。

群狗在它前面,周围,贴着它来回逡巡,就像一张起伏不定的地毯。

五六只伤势程度不同的狗在战场上留下斑斑血迹,可是对野猪的攻势丝毫无减,它们进攻时的激烈程度,完全可以给最勇敢的人作榜样。

猎人们全都来到了这一场混战的前面,他们所处的位置根据他们的年龄‘性格和国籍而各有不同。

爱德华是最冒失的,同时又是身材最小的,因此有些障碍对他不起作用,他首先到达了目的地。

罗朗根本不把危险放在心上,不管碰到什么危险,他都是迎向前去,而决不会逃跑的,因此他跟在爱德华后面来到了。最后是约翰爵士,他走得比较慢,步履比较庄重,考虑比较周到,他是第三个抵达的。

野猪看到了猎人,它似乎对那些狗完全丢置脑后了。

它血红的直愣愣的眼睛盯着猎人们看,唯一的动作是牙床骨的动作,它恶狠狠地磨擦它的上下颗,发出可怕的格格声。

罗朗对眼前这副景象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扑上前去,手拿猎刀在狗群中割断野猪的喉咙,就像一个屠夫宰一头小牛,一个肉铺老板杀一头普通的猪一样。

他那跃跃欲试的神气非常明显,因此约翰爵士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这时候小爱德华说道:

“啊!我的哥哥,让我来射野猪吧!”

罗朗克制了自己。

“那么,好吧,”他说,一面把他的猎枪搁在一棵树上,手里只拿着他那把从刀鞘里拔出来的猎刀,“开枪打它,要当心一些!”

“啊,放心好啦,”孩子说,他牙齿咬得紧紧的,脸色苍白,但是很坚定,一面举起他的小马枪的枪管对着野猪。

“如果您打偏了,或者只是打伤了它,”约翰爵士关照说,“您知道,眼睛一眨,这头野猪就会扑到我们身上来。”

“这我知道,爵爷;不过,这种打猎我已经习以为常了,”罗朗回答说,他鼻孔鼓涨,目光炯炯,嘴唇微张,“爱德华,放!”

命令刚下,子弹已经射出去了;可是就在子弹打出去的同时,也许还在子弹打出去之前,野猪已经迅如闪电般地向孩子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