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常常不知不觉闯入人们的生活。当你还是个婴儿,睁着好奇的眼睛听妈妈哼儿歌,这时你已受到文学的熏陶。很可能至今你还记得夏夜的星空,记得奶奶讲述的神话传说。你爱上了诗,对诗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是少男少女们常有的经历。再往后你上了大学或参加了工作,课余工闲抱起大部头的小说看得神魂颠倒,如醉如痴,忘了吃饭,忘了休息。对许多人来说,文学与他终身相伴。大量的阅读增长了知识,丰富了阅历。文学是良师益友,文学中的人物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你的人格,影响着你的人生道路。
人们对文学并不陌生。然而要问什么是文学?又远不是每个人都能回答得出来的,更不要说答得准确。从词源学的角度看,“文学”在先秦时期囊括了文学、历史、哲学等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内容。两汉时期,人们将“文”与“学”一分为二。有文彩的、富于艺术性的作品被称为“文”,“学”则指学术性的著作。唐宋以后,“文学”一词再次成为文学作品与学术著作的统称,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清代。“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专用术语,中国是在 20世纪初,特别是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以后才被确定下来的。在西方,“文学”一词也经历了由广义向狭义的演变。
词义的演化,反映了人们对文学本性认识的不断深入。历史上人们对文学究竟是什么看法并不一致。我国古代很早就有“诗言志”之说,根据这种看法,文学被当作个人志向的表露。晋代又有“诗缘情”之说,情感被认为是文学的内核。俄国的托尔斯泰也持这种看法。在西方,关于文学是什么,古有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即认为文学是对现实的模仿;现代占统治地位的是表现说,即认为文学是人的内心世界的主观表现。上述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接触到了文学的实质,但又都有一定的片面性。
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认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的一般特征。它来源于生活,随着生活的发展而发展,生活是文学的源泉和动力。中国文学以题材的丰富而著称。例如写爱情,古典诗歌和小说戏剧中多表现青年男女遭受封建礼教束缚的痛苦以及他们为摆脱封建礼教束缚而进行的斗争。崔莺莺、杜丽娘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现代爱情题材的文学作品则着重表现恋爱双方的自尊、自强、自信与自立。他们追求一种和谐的伴侣关系,追求一种平等意识。爱情题材文学作品的上述变化,直接就是对社会生活发展的回应。从形式方面来说,中国的古诗最早是四言体,《诗经》即以四言为主。汉代则有乐府。五言诗的出现大约是在东汉。六朝迄隋,七言逐步取代了五言。这种变化既有艺术形式自身发展规律方面的原因,但更深刻的原因还在社会方面。生活越来越丰富复杂。已有的艺术形式不足以将这种生活展示得充分完满,这样,新的文学形式出现就不可避免。当然,文学并不是社会生活的简单对应物。创作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反映在作品中的生活体现了作家的社会理想,当作家运用文学的形式创造出了一个理想的世界,又用这个世界去感召人、启迪人,要求现实中的人们按照理想的模式去行动、去生活,这时,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就对生活产生了反作用。也就是说文学来源于生活又影响到生活。
文学不是一般的社会意识形态。其特殊性在于它是审美的。广而言之,任何社会意识形态都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但作为一般社会意识形态的社会科学,如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往往把社会生活作分类研究,其反映的对象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或是一个层次。文学反映的对象和揭示的范围是社会性的人,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总体。一部《红楼梦》就描写了清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贵族的奢华、农民的疾苦,青年一代心灵受到的摧残,世纪末的气氛以至清代的服饰、建筑、语言、生活习惯等等从中都可以得到深切感受。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毛泽东称它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其次,从反映的形式来看,文学与社会科学也不同。社会科学运用概念对社会生活现象进行逻辑的分析与判断,文学则以可感的形象性语言对生活进行描绘。两者都试图揭示生活的本质和规律,但前者的揭示是抽象的,后者的揭示是具体的。从反映的态度来看,文学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也不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要求客观冷静。感情与个性都不是科学工作过程的必然要素,也不直接呈现于科学研究的成果中。文学创作的过程都是充满激情的过程。激情不仅是创作的动力,而且是创作表现的对象。文学作品以情动人,而且充分体现了作家的个性特征。总之,文学以艺术形象的方式对生活进行审美的反映。
文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这使它区别于美术、音乐、舞蹈等其他艺术种类。语言形象是一种间接的形象,因而文学是诉诸想象的艺术。而由于语言是直接记录思维活动的,因而文学又是诸多艺术种类中思想性最强、最益于对生活作出评价和判断的一种,文学在提出社会问题、深刻表现人物内心活动方面有它的独到之处。
概而言之,文学是一种以语言为物质材料,以审美的方式反映生活的社会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