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这和他的自由观也有重要联系。
传统的哲学都是要寻找事物背后的本质,并且认为正是本质才决定了事物的存在。而现象学否认事物背后有什么本质,认为本质并不能独立存在,而是和存在不可分。萨特接受了这种现象学的基本立场。
1933年萨特曾赴德留学,悉心研读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等人的哲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体系。这就是一切从人、人的意识出发来研究人和这个世界,把人的主观意识的存在看成是一切存在的根本。
在萨特看来事物首先存在着,然后人才去规定它的本质。比如某物之所以是一张桌子,就因为我可以在它上面看书、写字、吃饭;在另一种情况下,它也可能作为一堆柴禾,或一种武器。所以事物的本质都是后于它的存在,并且是人赋予它的。
人自身也是如此。人首先存在着,没有什么本质预先规定着你,因此人的存在是自由的。但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动形成自己的本质。你能做出什么,你就是什么。你做出多少,你就实现多少。萨特其实是在告诉我们,我们是在自己创造自己。
其实这种哲学观点就是萨特人生观的体现。他本人总觉得自己一无所有,只有用工作和信念来拯救自己。他把他的全部才华和精力都放在写作上。他不知疲倦、速度惊人,有时为了提高写作速度竟然服用兴奋剂。据波伏娃回忆说,他写作的那气势、那速度,简直就像是看一场绝技表演。
晚年由于患有多种疾病,再加上眼睛失明,萨特不能写作了,这使他感到很痛苦,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没有了价值。但我们说他已经在有限的生命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自己。他用他的存在创造了他作为“哲学家”和“文学家”的本质!